党阵对居住区的干部和党员有什么监督机制?
越南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和人民监督的许多领域尚未具体化为机制。
对干部和党员的监督正在各小区进行,但由于没有充分发挥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和人民的作用和责任,面临诸多困难。
现实中,越南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和人民监督的许多领域尚未具体化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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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广平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副主席范德尚先生。 |
作为全国五个试点省市之一,实施《越南祖国阵线对居住地干部、公务员和党员进行监督》规定,广平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已选定26个公社、坊、镇,向干部、群众宣传普及关于对居住地干部、公务员和党员进行监督的政策,并设立监督信箱,方便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
在群众的发现和乡、坊、镇祖国阵线委员会的建议下,违法行为已得到当局公开、严格检查和处理。通过落实法规和严格监督,各社区干部、公务员和党员的守法意识增强,并动员家人遵守法律、地方当局的规定、村委会和村委会的各项规定。
不过,广平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副主席范德尚也指出,目前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还缺乏机制和规章制度,无法确保党对监督活动的全面统一领导,特别是监督范围和监督主体有待进一步明确。
范德尚表示:“基层存在诸多困难,其中之一就是缺乏开展监督活动的勇气和经验。确保党阵线在整个政治体系的支持下、在人民的信任下完成这项任务的机制,以及确保党阵线完成这项任务的约束机制,都还不够完善。这项任务需要在党的领导、政府的监督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制中得到更明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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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祖国阵线民主与法制委员会主任李玉清先生。 |
胡志明市还被选为“越南祖国阵线在居住区对干部、公务员和党员进行监督”规定的试点城市。通过监督,帮助各级党委、机关和社区组织更好地掌握所管理的干部、公务员和党员的情况。
从实际监督情况看,胡志明市祖国阵线民主与法制委员会主任李玉石表示,有些党员户口登记在居住地,但实际居住在其他地方。只有到年底,党员在居住地的申报意见才会转交党支部进行审核。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和公务员财产申报的监督难度很大,因为财产申报只在工作单位进行,不在居住地进行。同时,祖国阵线对干部和党员的监督机制也尚不健全。
李玉石表示:“根据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在组织对领导干部、党员在工作和居住地进行监督方面的作用。我们需要建立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具体指导机制。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为党员干部配合社会政治组织履行监督任务创造条件。”
党的政策是,干部、党员、公务员要建立同群众联系对话的制度,首先是当地群众的对话。通过对话,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促进。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委员黎传强调,党规定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接受人民监督、经常与人民接触对话。
每个干部、每个党员都要把接受人民监督当成自己的责任和光荣,不能把监督看成是黑暗、坏事。监督是好事、是常态,人民要做好事,就要维护自己的权利。
从《越南祖国阵线对居住区干部、公务员和党员进行监督》规定的实际落实情况来看,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副主席吴沙实表示,越南祖国阵线的政策是监督居住区干部、公务员和党员为提高人民自主参与党的建设、建设民有、民治、民享、廉洁、强大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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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吴萨实。 |
只有机制清晰,党的领导集体才能对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监督。此外,监督主体应该概括为干部和党员。机制要清晰,意见建议要得到回应,同时要切实让被监督者接受。
党希望人民通过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进行监督。这虽然困难重重,但如果监督内容有具体的机制和规定,将为各级党委和机关更好地掌握干部、公务员和党员的状况提供契机,从而预防和制止不良现象的发生,并及时处理违法行为。
明确群众对驻村干部和党员的监督机制,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建设廉洁强国将发挥重要作用。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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