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阵对居住区的干部和党员有什么监督机制?
越南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和人民监督的许多领域尚未具体化为机制。
对干部和党员的监督在居住区内正在开展,但由于没有充分发挥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和人民的作用和责任,面临诸多困难。
现实中,越南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和人民监督的许多领域尚未具体化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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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广平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副主席范德尚先生。 |
作为实施《越南祖国阵线在居住区对干部、公务员和党员进行监督》规定的五个试点省市之一,广平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已选定26个公社、坊、镇,向干部和人民群众宣传、普及关于在居住区对干部、公务员和党员进行人民监督的政策,并设立监督信箱,供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
在群众的发现和乡、坊、镇祖国阵线委员会的建议下,这些违法行为得到了当局的公开、严格检查和处理。通过落实法规和严格监督,各社区干部、公务员和党员的守法意识得到提高,并动员家人遵守法律、地方政府规章、村委会等。
不过,广平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副主席范德尚也指出,目前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还缺乏机制和规章制度,无法确保党对监督活动的全面统一领导。特别是监督范围和监督主体有待进一步明确。
范德尚先生表示:“基层存在诸多困难,其中之一就是缺乏开展监督活动的勇气和经验。确保党阵线在整个政治体系的支持下、在人民的信任下完成这项任务的机制,以及确保党阵线完成这项任务的约束机制,都还不够完善。这项任务需要在党的领导、政府的监督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制中得到更明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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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祖国阵线民主与法制委员会主任李玉清先生。 |
胡志明市还被选为“越南祖国阵线在居住区对干部、公务员和党员进行监督”规定的试点城市。通过监督,帮助各级党委、机关和社区组织更好地掌握所管理的干部、公务员和党员的情况。
从实际监督情况看,胡志明市祖国阵线民主与法制委员会主任李玉石表示,有些党员户口登记在居住地,但实际居住在其他地方。只有到年底,党员在居住地的申报意见才会转交党支部进行申报。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和公务员财产申报的监督难度很大,因为财产申报只在工作单位进行,不在居住地进行。同时,祖国阵线目前还没有对干部和党员进行监督的机制。
李玉石表示:“根据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在组织对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工作和生活场所进行监督的职责。我们需要建立明确的机制,由上级党组织直接领导下级党组织,为党员干部与社会政治组织协同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
党的政策是,干部、党员、公务员要建立与群众联系对话的制度,首先是与群众所在地的对话。通过对话,我们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委员黎传强调,党规定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接受人民监督,必须经常与人民接触对话。
每个干部、每个党员都要把接受人民监督视为自己的责任和光荣,而不能把监督看成是黑暗、坏事。监督是好事、是常态,要做好监督,人民群众必须维护自己的权利。
从《越南祖国阵线对居住区干部、公务员和党员进行监督》规定的实际落实情况来看,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副主席吴沙实表示,越南祖国阵线的政策是监督居住区干部、公务员和党员为发挥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党的建设、建设民有、民治、民享、廉洁、强大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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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吴萨克·特克。 |
只有机制清晰,党阵线才能有效地监督党员和干部。此外,监督主体应普遍界定为干部和党员。监督机制必须动员民众参与,通过党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作为代表机构来贡献意见。该机制必须清晰,所有意见和建议都必须得到回应。同时,监督机制必须有效,让被监督者能够接受。
党期待人民通过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进行监督。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如果监督内容有具体的机制和规定,将为各级党委和机关更好地掌握干部、公务员和党员的情况提供契机,防止和制止不良现象,并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明确群众对居住地党员和干部的监督机制,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建设廉洁强政具有重要作用。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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