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腐败行为的机构和组织也将受到惩处。
(Baonghean.vn)- 2018年《反腐败法》增加了非国有部门企业和组织预防和打击腐败的责任。同时,不仅实施腐败行为的个人,而且实施腐败行为的机构和组织也将受到惩罚。
10月31日上午,省人民委员会举行网络会议,部署和宣传2018年《反腐败法》和政府第31/2019/ND-CP号法令,其中规定了组织实施《举报法》的若干条款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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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鸿荣同志主持。政府监察院立法厅宣传、法律文件审查与评估部部长胡秋安女士作报告。图片:范邦 |
2005年《反腐败法》实施十年来,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不少成效,但腐败形势仍然复杂,侦破案件数量少,腐败资产追缴率低,侦办工作还未达到要求。
在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上,国会通过了2018年《反腐败法》,该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法共10章96条,规定了预防和侦查腐败;处理腐败和其他违反反腐败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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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鸿荣同志要求代表们集中精力学习、认真听取意见、认真讨论,确保会议上得到明确答复。图:范邦 |
会议上,代表们听取了政府监察院立法司宣传、检查和评估法律文件部部长胡秋安女士关于《反腐败法》基本内容和修改补充新内容的介绍。
2018 年《反腐败法》的基本要点包括:法律的适用范围;机关、组织、单位预防腐败的规定;机关、组织、单位和企业、非政府组织负责人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方面的责任;处理腐败和其他违反反腐败法的行为;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其他职务和权力人员的行为准则;赠与和收受礼物;通过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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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察院立法司宣传、法律文件审查和评估司司长胡秋安女士在会上作了报告。图片:范邦 |
2018年《检举法》修改补充的基本内容和新增内容包括:增加了关于匿名检举的规定,将办理检举的程序和时间由5个步骤缩短为4个步骤;允许撤回检举;明确规定对举报人的保护;暂时中止或者停止处理检举。
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鸿荣同志强调贯彻落实《反腐败法》和《举报法》的重要性。他要求全省各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党员、公务员、公职人员和企业要集中精力全面掌握《反腐败法》的规定,认真学习掌握,提高认识和责任感,在全省各级、各行业、各机关、单位和企业最有效地组织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