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坏”官员,人民的不满就仍然存在。

丹华 December 2, 2018 07:28

官员腐败如果不是源于对官员的管理不严、宽容、纵容,那又从何而来?

在第十四届六次会议后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选民时,选民最关心、询问最多的问题是腐败现象的消极状况。

分享和解答都展现了高度的政治定力。官员如何才能真正“为民所用”;不利用民众、利用法律、滥用职权;如何才能杜绝社会生活中出现那些制造不适的“内鬼”。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要改变一部分官员的权力观念。因为“坏”官员的存在,民众总是忍不住会感到不满。

治理“小”腐败,核心还是在人,是一批干部、公务员的责任。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与市人民委员会最近举行的监督会议上讨论了解决人民对颁发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土地附属物证书的投诉问题,在代表们提出尚未颁发证书的17,000栋房屋和土地的问题后,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永选先生评论说:到处都有人抱怨官员腐败和不负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胡志明市并非个例。这似乎已成为普遍现实,成为社会普遍的不满。由于民众和企业不得不在医疗、教育、房地产、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办理手续,大量基层官员遭受骚扰和贿赂,我们很难一一列举所有此类行为。

如果没有所谓的贿赂费,事情就不会顺利进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办完,或者为了满足公务员们的“天价”要求,不得不来回奔波。这种折磨的方式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人们感到疲惫,企业抱怨,但这很正常,已经成为公共机构代表和民众的习惯,无论他们喜欢与否,即使他们感到恼火,他们也不得不接受。它受到全社会的谴责,被称为“小腐败”。它让政府首脑迫不及待地表示要组织一次全国性的反“小”腐败会议。它让党和国家领导人感到担忧,因为它“宠坏”了官员。

人们指出,导致“小”腐败现象渗透社会生活各个角落、公开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制度体系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完善,行政程序繁琐复杂。比如,怕麻烦、怕麻烦、急功近利、把事情交给企业和群众办。比如,国家管理机关和执法机关只抓大案要案,对处理“小”腐败问题不重视。

每个人都明白,小事大做,后果不堪设想。但无论起因或理由如何,根本原因和决定权仍在人。无论制度多么统一,法律多么严苛,如果执行者想规避法律,或利用法律进行欺凌和骚扰,企业和民众就别无选择,只能行贿、送红包、行贿。

因此,根据世界银行(WB)的数据,越南在137个经济体中,非官方支付和贿赂方面排名第109位。2017年,近60%的企业必须缴纳非官方费用,有些企业甚至不得不缴纳超过其收入的10%的金额。人们的贿赂金额从几十万越南盾到数百万越南盾不等,这取决于他们索要和给予的金额。如果不是执法官员,这些非官方费用最终流向了谁?又是谁中饱私囊?

干部腐败的根源,不是源于干部管理的松懈、宽容和纵容,不是源于干部贪婪,而源于一批干部扭曲的权力意识,他们自称是人民的“公仆”,却“无中生有”地向人民“吃”钱?

因此,要防止“小”腐败成为社会生活中令人恼火的顽疾“鼹鼠”,不成为引起民众不满、失信于民、腐蚀官员的因素,除了完善体制、转变机制、改革行政程序、公开透明办事外,核心还是在于转变国家机关和官员履行公共职责的态度和行为。

人民创造物质财富,是为了社会发展和国家机器的维护。人民有权要求官员和公务员恪尽职守,服务人民,服务国家,模范遵守法律。只有这样的官员,才能抵御金钱的诱惑,建立人民对正义的信任,为人民带来安宁,不给人民添乱。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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