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挪用亲生母亲的钱给丈夫
(Baonghean.vn)——Anh 从母亲那里偷走了 2500 多万越南盾后,又带给丈夫 1000 万越南盾,谎称这是“产假”钱。
12 月 23 日,义安省清美乡警察局局长 Vo Van Tinh 表示,他刚刚向该区警察局提交了一份文件,以继续查明 Le Thi Anh(18 岁)的财产盗窃案。
由于正在抚养一个不满一个月的孩子,Anh 被当局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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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一次行政检查中发现安丈夫身上有数额不菲的现金。照片:Hien Tung。 |
据警方介绍,Anh得知其生母Nguyen Thi Luong女士(45岁,Thanh My村5组)刚从政策银行借了4000万越南盾后,萌生了偷窃的想法。12月21日中午,Anh邀请其丈夫骑摩托车从昆强县Luc Da乡前往母亲老家探望。
得知母亲在荣市出差,家中无人,安便四处寻找打开保险箱的钥匙。她挪用了2500多万越南盾后,给了丈夫1000万越南盾。黎氏安随后逃到昆强县藏匿了这些钱,之后又回到了梁太太家。
“当她的丈夫问起钱是从哪里来的时,她说产假钱是清美乡人民委员会刚刚发放的”,武文静先生说,并补充说这是找到盗窃案肇事者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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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丈夫在公社派出所。图片:Hien Tung |
12月21日晚,接到梁女士的报案后,清美乡警方组织了现场勘查和事件调查。随后,安女士和他的妻子被邀请到乡政府部门录口供。
警方在对其丈夫口袋进行行政检查时,发现了650万越南盾,全部都是50万越南盾的面值。“当警方询问这些钱的来源时,他却说是他妻子给他的,而且是清美乡人民委员会给她的产假钱。她没有工作,怎么可能有产假钱?”乡警察局长说道。他还补充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争执,黎氏英最终承认自己负债累累,不得不“挪用”亲生母亲的钱。
天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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