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 3 次犯罪记录的吸毒者继续接受新的判决

范里-丁好 November 10, 2020 09:07

(Baonghean.vn)- 董某是一名吸毒者,自26岁起就有过2次犯罪记录和1次犯罪记录。

11月9日下午,清章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清章县邓泰梅中学对被告人陈文同(1988年出生),居住于清章县清汝乡一案进行流动审判。

起诉书显示,2020年8月25日下午5点左右,董某到阮廷越家玩耍。当日晚上8点左右,董某让阮廷越带他去清安乡。阮廷越向居住在杜良县竹山乡的陈廷孝(1978年出生)借了一辆雅马哈摩托车,车牌号为59D1-78232,将董某带到清安乡上林村。到达后,董某让阮廷越等一等,自己去见一位有事的朋友。董某遇到一名叫方某的男子,便向方某要钱,“卖给我一些粉红色的药片”。方某答应给董某一个蓝色塑料袋,里面装着许多粉红色药片。董某给了方某300万韩元,然后拿着蓝色塑料袋走到门口,让阮廷越送他回家。

在返回Thanh Chuong 县Thanh An 乡An Phong 村的途中,Thanh Chuong 县警察队发现并当场抓获了他们,没收了装有毒品的蓝色塑料袋和一辆摩托车。

拍摄对象:Tran Van Dong。摄影:Van Ly - Dinh Hao
在因“非法持有毒品”被逮捕起诉之前,董某曾因“盗窃财物、非法运输毒品”两项罪名被定罪;2019年,董某被荣市人民法院行政送往强制戒毒所。

经审理,合议庭判处陈文同有期徒刑7年6个月。

阮廷越对董某的行为毫不知情,因此缺乏起诉依据。至于董某所说的贩毒对象方某,在调查期间,该男子并不在现场,因此缺乏起诉依据。

此次流动审判中,Thanh Chuong 区人民法院还以非法买卖、储存毒品罪,对居住在 Thanh Khe 乡的 Nguyen Duc Trong 和居住在 Thanh Son 乡 Thanh Duong 村的 Luong Van Phanh 分别进行了审判并判处有期徒刑 27 个月和 20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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