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 3 次犯罪记录的吸毒者继续接受新的判决

范李-丁好 November 10, 2020 09:07

(Baonghean.vn)- 董某是一名吸毒者,自26岁起就有2次犯罪记录和1次犯罪记录。

11月9日下午,清章县人民法院在清章县邓泰梅中学对被告人陈文同(1988年出生),居住于清章县清汝乡的案件进行巡回审判。

起诉书称,2020年8月25日下午5点左右,董某到阮廷越家玩耍。当日晚上8点左右,董某让阮廷越带他去清安乡。阮廷越向居住在杜良县竹山乡的陈廷孝(1978年生)借了一辆雅马哈摩托车,车牌号为59D1-78232,将董某带到清安乡上林村。到达后,董某让阮廷越等一等,自己去见一位有事的朋友。董某遇到一名叫方某的男子,便问:“卖给我一些粉红色的药片。”方某答应给董某一个蓝色塑料袋,里面装着许多粉红色药片。董某给了方某300万,然后拿着蓝色塑料袋出门,让阮廷越送他回家。

在返回Thanh Chuong县Thanh An乡An Phong村的途中,Thanh Chuong县警察队发现并当场抓获了他们,没收了一个装有毒品的蓝色塑料袋和一辆摩托车。

拍摄对象:Tran Van Dong。摄影:Van Ly - Dinh Hao
在因“非法持有毒品”被逮捕起诉之前,董某曾因“盗窃财物、非法运输毒品”两项罪名被定罪;2019年,董某被荣市人民法院行政送往强制戒毒所。

经审理,人民法院判处陈文同有期徒刑7年6个月。

阮廷越对董某的行为毫不知情,因此缺乏起诉依据。至于董某所说的贩毒对象方某,在调查期间,该男子并不在现场,因此缺乏起诉依据。

此次流动审判中,清章县人民法院还以非法买卖、持有毒品罪,对居住于清溪乡的阮德忠(Nguyen Duc Trong)和居住于清山乡清阳村的梁文潘(Luong Van Phanh)分别进行了审判,判处其有期徒刑27个月和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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