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成瘾者被判入狱 24 个月

November 24, 2016 16:55

(Baonghean.vn)-11月24日上午,新旗县人民法院对阮国边(Nguyen Quoc Bien,1975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审理,罪名是“非法持有毒品”。阮国边家住新旗县义行乡第10村。

起诉书称,2016年9月7日上午8点左右,阮国边染上毒瘾,托路人载他前往新岐镇,随后乘坐公交车前往杜良县,向一名年轻男子(身份和地址不详)购买价值40万越南盾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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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判处阮国边24个月监禁。

边先生下到杜良县巴拉桥取了一些毒品用,其余的装进口袋,乘公共汽车返回新岐市。当天上午1​​1点左右,边先生到达新岐市第六街胡志明小道地区时,受到新岐县公安局的行政检查。这时,边先生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包裹扔在街上,工作组要求边先生捡起来检查。边先生扔在街上的包裹里有白色粉末,疑似海洛因,新岐县公安局立即记录并扣押了所有证据。

乂安省警察局刑事技术局 2016 年 9 月 8 日第 1024/KL-PC54(MT)号结论认定,从阮国边缴获并送交检验的白色粉末为毒品(海洛因),重量为 0.15 克。

在侦查机关,阮国边对其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卷证据齐全。

据悉,2013年,新岐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边某有期徒刑30个月。

被告人阮国边的上述犯罪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陪审团判处阮国边有期徒刑24个月。

方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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