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青儿子被“按规定”任命?

September 13, 2016 15:23

河内啤酒酒精饮料总公司(Habeco)刚刚向中央检查委员会检查组提交了一份文件,报告官员任命情况,其中包括郑春青先生之子郑雄强先生的案件。

因此,针对郑雄强先生(1992年出生,英国玛丽女王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一案,Habeco公司表示:由于需要招聘一名助理经理,2015年10月,Habeco公司成员公司河内酒精股份公司(Halico)对郑雄强先生进行了面试并签订了试用期合同。

Cuong先生在Halico公司试用期结束后,Habeco公司认为他年轻有活力,具备专业能力,适合市场工作。根据员工需求、董事会及公司董事会对品牌形象战略的指导意见以及专业部门的建议,Cuong先生被任命为市场传播部副主管(2016年4月1日)。

随后,2016年4月22日,市场传播部召开会议,一致同意提名郑雄强先生负责该部门。但截至目前,Halico 尚未做出正式决定。

Habeco 声明:郑雄强先生的接任及任命均由 Halico 董事会授权。Habeco 不干预或指导此项任命。

哈贝科评估道:“郑雄强先生的接受和任命符合现行规定。”

在提交给中央检查委员会检查团的报告中,Habeco 还提到了任命 Mai Van Loi 先生自 2016 年 4 月 15 日起担任 Halico 第三届(2016-2021 年)董事会主席一事。

哈贝克公司称,梅文莱先生是由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接待的,该集团是 PVC 公司的上级,而梅文莱先生正是该单位的员工,而郑春青先生也因该单位造成了数千亿越南盾的损失而被认为负有责任。

据哈贝科称,麦文莱先生于 2014 年 11 月与哈贝科董事会签署了一份劳动合同,担任执行董事。

2015年3月,帝亚吉欧股东(持有45.27%的股份)提议任命Loi先生为董事会主席,因为Loi先生是“最适合承担战略责任的人”,并且有时间建立、深刻理解Halico的运营和发展方向,带领公司初步恢复市场地位。

2015年4月,Halico董事会正式通过决议,批准任命梅文莱先生自2016年4月15日起担任董事会主席,任期为2016-2021年。

哈贝科公司表示:“麦文莱先生在哈利科公司的接待和任命均由哈利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不会干涉此项任命。”

Habeco的解释性报告还称,Halico向后江省委捐赠了5亿越南盾,用于“实施解决政策家庭和贫困人口困难的政策”。

具体来说,2015年3月13日,哈利科收到后江省委关于支持落实解决政策家庭和贫困户困难政策的文件。

哈贝克公司认为:本着互帮互助的精神,本次爱心援助活动的宗旨,将有助于提高哈贝克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为哈贝克公司在西南广大省份推进市场拓展创造条件,因此哈贝克公司董事已书面报告董事长及董事会召开会议,同意从福利基金和爱心基金中拨付这笔款项进行支持。

这笔款项已拨付至后江省。2015年已支出的款项包括:省妇联与农村妇女干部举行会议的费用(5000万越南盾);老战士代表团参拜胡伯伯陵的费用(6600万越南盾)……其余款项用于建造战友之家、修缮老战士之家以及为朔庄省(朔庄省)的基萨县(Ke Sach)的4户贫困户建造房屋——Hebeco公司解释道。

据Vietnamnet.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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