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四项前科,尚未清除犯罪记录,因盗窃罪再次入狱。
(Baonghean.vn)——董某此前曾四次因盗窃罪被定罪,累计服刑88个月。由于他的犯罪记录尚未清除,因此他将继续服刑30个月。
2月27日上午,谭基县人民法院对居住在谭香乡16村的张公东(1991年出生)提起盗窃罪刑事诉讼。
根据起诉书,2018年12月26日晚上8点,董某借用母亲的摩托车前往同一公社第九村参加朋友的婚礼。婚礼进行到30分钟后,董某见隔壁房子无人看管,便有了行窃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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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公东在庭审中。照片:芳浩 |
Tung 闯入 Pham Binh Minh 先生家的后门,潜入 Pham Thi Luong 女士(Minh 先生的女儿)的卧室,偷走了一个手提包,里面装有一部 iPhone 5s 手机、一部诺基亚 216 手机、一些个人文件和现金,总价值 2,710,000 越南盾。
偷窃之后,董某将手提包藏在摩托车后备箱里,然后骑车回家。途中,董某拿出他的iPhone 5s,发现手机设置了密码。董某用他刚刚偷来的诺基亚216手机输入了一条短信:“如果你想拿回你的文件,就把密码告诉我”,并发送到了明先生的手机号码上。
大约 10 分钟后,见没有回应,董先生收拾好东西,放进口袋,把手提包和所有个人文件扔进河里,然后回家了。
12月27日,董某向谭记区警察局自首,希望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
梁女士要求董先生赔偿手提包的价值以及重新办理文件的费用,金额为 200 万越南盾。
审判结束时,陪审团判处董某30个月监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