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记警察:弘扬学习胡志明道德榜样

December 18, 2012 17:07

今天11月18日上午,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苏红海同志与新祺县公安局进行会谈,根据中央委员会关于“当前党建工作中一些紧迫问题”的第四号决议精神,推动落实3号指示和集体、个人批评的成果。

(Baonghean.vn)-今天11月18日上午,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苏红海同志与新祺县公安局进行会谈,根据中央委员会关于“当前党建工作中一些紧迫问题”的第四号决议精神,推动落实3号指示和集体、个人批评的成果。

落实十一届四中全会关于“当前党建工作若干紧迫问题”的决议,新旗公安局本着真诚、坦率、公开、团结、负责、接受和高度建设的精神,认真、严格、分步深入学习、研究、收集意见,按照上级指示的正确顺序和程序,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杜红海同志在会上讲话

贯彻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推动全公安机关“学习践行胡志明道德榜样”的3号指示一年半多以来,结合“人民公安严守纪律,建设服务人民的文明作风”运动,新旗公安机关已将其纳入党支部、党委的日常活动、必修内容。定期充实贯彻落实胡志明对人民公安六项教导的各项内容,这是最具体、最高的道德标准,体现了胡志明思想道德榜样对人民公安机关的指导作用,端正了人民公安机关各领域工作作风和行为规范。

苏红海同志在会上发言时对新岐公安机关根据中央委员会第四号决议和03号指示精神组织开展个人和集体批评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指出,今后一段时间,县公安党委要继续加强干部党员自觉、经常性地学习贯彻落实03号指示的自觉性教育。做好签订承诺书、宣传公安干警模范作用,让群众相信、效仿。继续将这些内容纳入支部日常活动中,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具体行动。集中精力抓好根据中央委员会第四号决议精神开展个人和集体批评后应立即开展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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