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记警察:弘扬学习胡志明道德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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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1月18日上午,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苏红海同志与新祺县公安局共同探讨落实3号指示、集体和个人批评成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当前党建工作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的4号决议精神。

(Baonghean.vn)-今天11月18日上午,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苏红海同志与新祺县公安局共同探讨落实3号指示、集体和个人批评成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当前党建工作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的4号决议精神。

落实十一届四中全会关于“当前党的建设中若干紧迫问题”的决议,新旗公安局本着真诚、坦率、公开、团结、负责、接受和高度建设的精神,认真、严格、分步、认真、深入地学习、收集意见,按照上级指示的正确顺序和程序,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杜洪海同志在会上讲话。

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推动全公安机关“学习和践行胡志明道德榜样”的3号指示一年半多以来,结合“人民公安严守纪律,建设服务人民的文明作风”运动,新旗公安机关已将其纳入党支部、党委的常规活动内容。定期补充胡志明对人民公安六项教导的各项内容,这是根据胡志明思想道德榜样对人民公安机关最具体、最高的道德标准,纠正人民公安机关各方面工作作风和行为规范。

苏红海同志在会上发言时对新岐县公安局根据中央四号决议和03号指示精神组织个人和集体批评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指出,今后一段时间,县公安局党委要继续加强干部、党员自觉、经常性地学习贯彻03号指示的自觉性。做好签订承诺书、宣传教育工作,为公安干警树立榜样,使人民群众相信、效仿。继续将这些内容纳入党支部日常活动中,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具体行动。集中精力做好根据中央四号决议精神进行个人和集体批评后应立即开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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