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旅游基础设施投资的不足之处
一些地方将扶持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但用错了地方……
近日,政府督察局公布了对文化体育旅游部旅游基础设施投资资金支持政策法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后发现的缺点和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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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地方将投资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但用途却不恰当(插图) |
受检查的和平、宣光、老街、宁顺、平顺、隆安、朔庄、金瓯等省份在落实和使用扶持资金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预算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和政府关于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法令等程序和规定的情况,例如:政府在编制扶持资金报告时,只编制项目清单和工程清单,以确定资金需求;决定指定多家单位作为投资方,导致规划管理和旅游区开发投资效率低下;投资决定与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不一致,需要调整计划,造成3.874万亿越南盾(宁顺、平顺)的浪费;未说明扶持资金15.154万亿越南盾(宁顺、坚江、金瓯)的使用情况;项目已获批准,但由于资金不足而无法实施(坚江)。
将一批地方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外的、未列入第210/2006/QD-TTg号决定扶持内容的项目、工程的扶持资金用错了地方,总额达189.164兆越南盾(和平、宣光、老街、宁顺、平顺、隆安、朔庄、金瓯);使用扶持额超过规定数额;投资项目、工程分散,进度落后于计划;一批项目、工程在基本建设投资方面的规定执行情况从勘察工作、投资项目编制、设计和投资项目审批到招标、签订合同、预付款、收回预付款等环节仍存在诸多错误,导致承包商拖欠扶持资金(金瓯省公利建筑-贸易-旅游有限公司是承包商,仍拖欠2.463兆越南盾);报告制度没有按规定定期和完整地执行,报告质量不符合要求,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关于经济处理,政府监察局建议总理责成财政部主持、配合计划投资部、文化体育旅游部对8个省份用于错误用途的189.164万亿越南盾的扶持资金进行审查,采取措施处理,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并向总理报告。其中,和平省36.95万亿越南盾;老街省49.946万亿越南盾;宣光省28.193万亿越南盾;宁顺省29.459万亿越南盾;平顺省11.847万亿越南盾;朔庄省42万亿越南盾;隆安省6.247万亿越南盾;金瓯省22.322万亿越南盾。同时,对督查结论中指出的不足和不足,组织进行总结,明确责任,对有关集体和个人认真进行引以为戒。
据 vov.vn-LT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