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发布六项新法律令
总统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总统令,公布6项于2018年和2019年初生效的法律。
12月14日上午,总统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总统关于公布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一系列法律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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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宣布总统颁布该法的命令 |
在受主席授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总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江山宣读了总统关于公布国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6项法律的命令,包括:《森林法》、《关于修改和补充〈信贷机构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关于修改和补充〈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国外代表机构法〉若干条款的法律》、《渔业法》、《公共债务管理法》和《计划法》。
一些已颁布的法律有许多值得关注的新亮点,例如:《森林法》(2019年1月1日起生效)扩大了监管范围,将林业活动的链条从管理、保护、开发、森林利用到林产品经营、加工和贸易,明确指出林业是一个具体的经济技术部门,包括与森林相关的商品生产和服务的所有活动。
《森林法》根据2013年《宪法》的规定,对森林所有权制度进行了制度化;规定了两类森林所有权形式:以国家为代表的全民所有的森林,包括天然林、国家投资的人工林,已经分配给或者还没有分配给单位、家庭、个人、社区的;单位、家庭、个人、社区所有的森林,包括单位、家庭、个人、社区投资的龙脉林;其他森林所有者依法受让、赠与或者继承的森林。创新林业政策,不再以森林使用费的形式管制森林分配,而是以森林租赁的形式取代。
《渔业法》对部分洄游性鱼类和有群居习性的鱼类规定了捕捞配额和允许捕捞产量,较2003年《渔业法》有所进步,符合国际上关于水生资源保护和养护的法律规定。捕捞许可配额每60个月公布和调整一次。在渔船管理方面,由按载重量(CV)管理改为按最大长度管理。参与捕捞的渔船最大长度6米及以上者必须持有捕捞许可,最大长度12米及以上者必须接受检验,最大长度15米及以上者必须按照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规定安装导航设备。
对于建造和改装渔船的设施,该法规定了设施的条件,并必须在运营前经主管部门认证。建造和改装渔船必须获得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该法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规划法》明确规定了各类规划的要求、原则和主要内容,按照规划层级由低到高、由细到细的原则,确保了规划的有效性和可行性,避免了规划之间交叉、矛盾和重复,有利于提高规划质量。
为确保客观性、科学性和独立性,加强领导干部的领导和执行责任,该法明确规定,政府指导组织制定国家总体规划、国家海洋空间规划、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规划。各部委和部级机关组织制定国家分部门规划。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组织制定其管辖范围内的省级和直辖市规划。
《公共债务管理法》(自2018年7月1日起生效)根据国家统一管理公共债务的原则,明确公共债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指定财政部作为主要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公共债务,加强国会和政府的权力,提高集体的权力,限制个人的权力,将集体和个人的责任与管理、动员、使用借入资金和偿还公共债务的责任联系起来。
与2009年《公共债务管理法》相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受到严格规范,明确规定了地方政府的职责、举债和偿还债务的条件;确保与相关法律,特别是2014年《公共投资法》和2015年《国家预算法》相一致、同步。
《关于修改和补充《信贷机构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自2018年1月15日起生效)增加了关于采取早期干预措施的规定,及时处理出现疲软迹象但尚未达到需要特别控制程度的信贷机构,以限制新的弱势信贷机构和外国银行分支机构的出现。
该法规定了对法律生效前受到特殊管制的信贷机构的过渡处理,例如:修改、补充或更换时的处理机制,以及对被强制收购的商业银行重新制定处理方案,以及将这些银行转让给其他信贷机构和投资者的原则。
《修改补充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外代表机构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自2018年7月1日起生效)规定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和政策,包括:保障因丧事被派出差的代表机构成员及其配偶的旅费;资助代表机构成员随行未成年子女在驻在国的部分学费和购买医疗保险的费用。
增加这些政策是必要的,为代表机关成员安心工作创造条件,体现党和国家的人道政策。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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