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考试有关规定的公告
教育培训部刚刚宣布对《高中毕业考试条例》的若干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其中对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毕业成绩和重点科目等进行了多项重大修改……
高中毕业考试共四门科目,其中数学、文学两门为必修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外语两门为选修科目。每门科目考试时间:数学、文学120分钟;历史、地理90分钟;物理、化学、生物、外语60分钟。
未报考外语考试的考生,按照字母a、b、c、……的顺序排列;报考外语考试的考生,按照字母a、b、c、……的顺序排列;英语、俄语、法语、汉语、德语、日语的顺序排列。
每位考生都有一个报名号码。考生的报名号码由六位数字组成,数字不断递增,直至考试委员会的考生名额用完,确保考试委员会内没有考生拥有相同的报名号码。
考场按科目排列,每个考场最多可容纳24名考生,但考试委员会的最后一个考场除外,该考场最多可容纳28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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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拥有两所或两所以上高中的考试委员会,除最后一个考场外,来自不同学校的考生不得安排在一个考场。
对于外语,参加不同外语考试的考生被安排在同一个考场,但必须针对每个科目进行单独的考试。
免试科目:获选参加国际或地区性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竞赛之高中二年级学生。就读普通教育阶段之身心障碍学生,须完成高中阶段课程;持有主管机关核发之身心障碍证明书。未达普通教育阶段之身心障碍学生,须经就读高中校长每年确认高中阶段个别化教育计划实施成效;持有主管机关核发之身心障碍证明书。
(二)在省级以上普通高中教育部门会同专业部门举办的实践性实验竞赛(物理、化学、生物);美术竞赛;体育运动;国防教育体育竞赛;科技竞赛;国际书信写作竞赛中获奖的,给予奖励加分。
毕业分数为四次考试总分(如有奖励分,则加上总分)加上12年级全年平均分的平均值。毕业分数为四次考试总分(如有保留分、奖励分)加上12年级全年平均分的平均值。
具备考试资格、未受过取消考试以上处罚、考试成绩不低于1.0分、且达到下列各类别规定的毕业分数的考生,将被认定为毕业生。
根据 ND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