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书记处人事决定公布
河内市委、人民委员会刚刚公布并颁发了有关干部工作的决定。
河内市委常务副书记宣读了这一决定并向阮志陆同志和陈廷景同志表示祝贺。 |
近日,越共中央委员、河内市委常务副书记吴氏青姮同志提交了中央书记处第2135-QDNS/TU号决定,批准还剑郡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志陆同志担任河内市委检查委员会委员、副主席,任期为2015年至2020年;
同时,河内市委常务副书记吴氏清恒宣读了中央书记处的决定,批准河内市委组织部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陈廷景同志担任河内市委检查委员会委员(任期2015-2020年)。
河内市委常务委员会还签发第8828-QD/TU号决定,将还剑郡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志陆同志调到市委检查委员会工作,担任河内市委检查委员会委员、副主席职务,任期第十六届,从2015年到2020年。
吴氏青恒同志在仪式上发表讲话时表示,相信阮志律同志、陈廷景同志凭借工作经验和实践锻炼,将与河内市委检查委员会一道,弘扬河内市委检查委员会70多年的光荣传统,继续丰富检查委员会的业绩;为推动检查监督工作、加强干部选拔工作、切实做好各级党代会和市委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的干部工作做出贡献。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宣读了这一决定,并向武元丰、阮德雄同志表示祝贺。 |
* 关于河内市人事工作,中央委员、市委副书记、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刚刚下达决定,将区委副书记、东多区人民委员会主席武元峰同志调到河内市建设厅工作,担任河内市建设厅厅长一职(接替按规定退休的河内市建设厅厅长黎文德)。
同时,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提出决定,重新任命阮德雄同志担任河内市城市规划研究所副所长。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代表全市领导祝贺两位同志的任职和连任,希望同志们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提高素质,增强团结精神,圆满完成所承担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