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中考试加分
学生按规定参加竞赛、活动,将获得加分,用于高中毕业认可。
教育培训部刚刚发布的《关于组织全国高中考试和考虑承认高中毕业的考试规定的实施指南》中强调,要严格审查高中毕业承认申请,确保考生在高中毕业承认申请表中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特别是优先获得加分和优先加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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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中考试部分科目加分 |
根据国家高中毕业考试规章制度规定,高中毕业认定的优先考虑要点如下:
参加以下比赛和活动的学生将获得加分,以获得高中毕业认可,分数如下:
十二年级优秀学生文化课竞赛单项奖获得者:获全国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加2.0分;获全国竞赛安慰奖或省级二等奖,加1.5分;获省级三等奖,加1.0分。
在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协调专业部门举办的高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实践性实验、美术竞赛、体育运动、国防教育运动、科技竞赛、国际书信写作比赛等活动中荣获个人或团体奖的。具体如下:
个人奖: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或金牌,加2.0分;获国家级鼓励奖或省级二等奖或银牌,加1.5分;获铜牌,加1.0分;
团体奖:仅计入国家级奖项,附加分与个人奖相同。团体奖参赛选手、运动员、演员人数为2人至22人,具体以各奖项组委会具体规定为准。
在多项比赛中获得多个奖项的学生,仅可评选最高奖项。
高中阶段取得教育培训部或教育部门颁发的职业培训教育机构颁发的职业证书,并有品行分类的高中学生和继续教育学生,将根据证书上所列的等级获得加分,具体如下:优秀:加 2.0 分;一般:加 1.5 分;一般:加 1.0 分。
广东中小学学生,高中阶段持有教育培训部规定颁发的外语或IT证书,每类证书加1.0分。
如果考生持有多个证书可获得加分,则最多只能获得4.0分。上述加分将在整个学习阶段保留,并计入考试成绩,用于考生的毕业。
据VOV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