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关于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规行为的指示
总理要求加快落实各项计划和措施,确保疫情期间的安全与秩序,确保在各种情况下都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并严厉打击违反疾病预防和控制规定的行为。
越南总理范明正刚刚签署了2021年9月7日第1118/CD-TTg号公函,要求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机关和省、市人民委员会加强治安、消防、打击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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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理要求确保安全秩序、防火灭火,并处理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
电报内容明确指出,总理要求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机关和各省市人民委员会立即开展一系列工作,加强治安、消防、处理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因此,总理要求彻底、严格执行党、国家、政府、总理和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关于保障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预防犯罪的指示。
彻底掌握和严格执行党、国家、政府、总理和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关于保障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安全、预防犯罪、预防火灾爆炸、预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指示。
总理指示公安部指导各单位、地方公安机关加强落实疫情期间保障治安的各项计划、措施,确保在各种情况下都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加强各类犯罪的预防和打击,重点打击与“黑钱”相关的有组织犯罪、针对执法人员的犯罪,特别是针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职能部门人员的犯罪。
严惩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和民众捐款支持谋取私利者,以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违反医疗器械和药品生产贸易规定的行为……及时审查、发现并严惩在网络空间散布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虚假、歪曲、不实信息的行为。
公安部和各省、市人民委员会要指示各职能部门加强宣传、指导和鼓励,确保医疗检查治疗场所、集中隔离区和用作隔离区的生产设施的防火防爆安全;尤其要加强新冠肺炎患者治疗用氧气的生产、保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防火防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