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关于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批示

越南之声 DNUM_AIZAJZCACB 07:29

总理要求,加大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和措施的力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开展,确保主动应对各种情况,严厉查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越南总理范明正刚刚于 2021 年 9 月 7 日签署了第 1118/CD-TTg 号公文,要求各部委、部级机构、政府机构和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加强安全秩序、消防和灭火工作,并处理 COVID-19 防控中的违法行为。

Thủ tướng yêu cầu bảo đảm an ninh trật tự, phòng chống cháy nổ và xử lý vi phạm trong phòng, chống dịch COVID-19
总理要求确保安全秩序,防止火灾爆炸,严厉打击疫情防控中的违法行为。

批示内容明确指出,政府总理要求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机关、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立即开展一系列任务,加强保障安全秩序、防火灭火和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等工作。

据此,总理要求全面严格落实党、国家、政府、总理和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关于保障安全、社会秩序、预防犯罪的指示。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国家、政府、总理和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关于保障安全、社会秩序、预防犯罪、防火防控、疫情防控等工作的指示。

总理责成公安部指示各单位、地方公安机关加紧落实疫情期间安全稳定秩序的各项计划和措施,确保在各种情况下都发挥主动性。加强对各类犯罪的预防和打击,重点打击与“黑信用”有关的有组织犯罪、针对执法人员的犯罪,特别是针对参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职能部门的犯罪。

严肃查处利用疫情防控政策和群众捐款捐物、支持他人牟取私利、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涉及医疗器械、药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审查发现并严肃查处在网络空间传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虚假、歪曲、不真实信息的行为。

公安部、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指导职能力量加强宣传指导和推广措施,确保医疗诊疗场所、集中隔离区和用作隔离区的生产设施的消防安全,特别是用于治疗新冠肺炎患者的氧气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防火防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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