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应对3号风暴的紧急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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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电:

- 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防洪防风暴指挥部负责人;

- 省军事指挥部;

- 省边防司令部;

- 各部门主任、省级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

- 灌溉公司董事;

- 该省水电公司的董事。

三号台风(国际名称:海鸥)持续加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2、13级,阵风15、16级,并迅速向我国大陆方向移动;9月16日昼夜,台风将直接影响北部湾及广宁至义安一带沿海省份,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1、12级,阵风13、14级,并伴有大范围暴雨。这是一场强度较大、移动速度很快的台风,台风发展形势依然复杂,需密切监测台风发展情况,防范台风提前登陆。

为积极应对3号风暴,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省防汛防风搜救指挥部负责人要求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各区、市、镇防汛防风搜救指挥部负责人,省军事指挥部、省边防指挥部、各部门负责人、有关部门、部门负责人、灌溉公司负责人、水电公司负责人紧急开展以下任务:

1.严格执行省PCLB-TKCN指挥委员会2014年9月15日第03号批示、省PCLB&TKCN第04/CD-BCH号批示、总理2014年9月15日第1762/CD-TTg号批示的内容。

2.采取一切方式和措施,及时向海上船舶通报风暴情况,引导、劝返船舶返回安全避风港或撤离危险区域。指导船舶(包括旅游船舶、运输船舶)在避风港停泊;组织做好养殖网箱、水上房屋的转移锚泊,确保安全。

3.禁止一切船舶和运输工具出海,海上作业船舶须于2014年9月16日12时前回岸抛锚。

4.紧急指导群众以“田里成熟,不如家里绿”为口号,抓紧收割夏秋稻等作物;指导企业、养殖户在暴雨来临前积极收获,同时采取措施保护好尚未收获的网箱、筏子和养殖区。

5.各区、镇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要组织开展对沿岸低洼地带、河口、船舶、筏子、水产养殖、山体滑坡、洪涝灾害危险区、水库下游等危险地区人员的检查、研讨和转移安置计划。

6.检查涵洞、泄洪道、渡口码头、溪流等经常被水淹没的部位,派人看守,张贴警示标志,设置检查站,防止洪水期间人员和车辆通行。

7. 检查督促投资、承包单位采取措施,确保在建工程,特别是水库工程、堤防工程、防洪防灾工程的安全。指导水库业主组织轮班,监测水库水位、流量,做好巡查、守卫工作,并准备好人力、物力、物力,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8.检查灌溉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运行情况,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及时主动排水。

9.北中央水文气象站、班韦水电公司、越南电力发展股份公司(溪波水电站)及时向省防洪防暴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提供关于卡河流域水文、降雨和洪水的全面监测数据、预报信息,以根据政府总理2014年8月11日第1337/QĐ-TTg号决定的规定,为卡河流域水电站水库的运行提供咨询和指导。

10.省防洪防暴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组织日常值班,密切监测雨洪形势;向省人民委员会和省防洪防暴指导委员会提出建议,决定调度计划,命令按规定调度班韦、溪波水电站水库。

11.电台、电视台、乂安报、滨水海岸信息站等大众媒体增加播报时间,定期报道风涝灾害动态,让各单位、地方和群众知晓并主动防范。

12.省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主动掌握情况,深入当地检查督促指导防汛抗洪抢险工作落实情况。

13.省军事指挥部和省边防指挥部配备救援力量和车辆,随时准备响应请求。

14.24小时值班,监测风暴发展情况,主动指挥并应对可能发生的任何不利情况。通过省防洪防暴搜救指挥部常设办公室定期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KT. 主席

副总裁

(签名)

丁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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