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应对3号风暴的紧急电报

September 16, 2014 17:52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当前的:

- 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防洪防风暴指挥部负责人;

- 省军事指挥部;

- 省边防司令部;

- 各部门主任、省级行业主管、分支机构负责人;

- 灌溉公司董事;

- 该省水电公司的董事。

3号风暴(国际名称:Kalmaegi)持续加强,风暴中心附近最强风力12、13级,阵风15、16级,并迅速向我国大陆方向移动;9月16日白天和夜间,风暴将直接影响北部湾及广宁至义安一带沿海省份,风暴中心附近最强风力11、12级,阵风13、14级,并伴有大范围暴雨。这是一场强度较大、移动速度很快的风暴,风暴发展形势依然复杂,需密切监测风暴发展情况,防范风暴提前登陆。

为积极应对3号风暴,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省防汛抗旱搜救指挥部负责人要求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各区、市防汛抗旱搜救指挥部负责人、省军事指挥部、省边防指挥部、各部门负责人、有关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灌溉公司负责人、水电公司负责人紧急开展以下任务:

1.严格执行省PCLB-TKCN指挥委员会2014年9月15日签发的第03号、省PCLB&TKCN第04/CD-BCH号批示、政府总理2014年9月15日签发的第1762/CD-TTg号批示的内容。

2.采取一切方式和措施,及时向海上船舶通报风暴情况,引导、劝返船舶返回安全避风港或撤离危险海域。指导船舶(包括旅游船舶、运输船舶)在避风港停泊;组织做好养殖网箱、水上房屋的转移锚泊,确保安全。

3.禁止一切船舶、运输工具出海,海上作业船舶须于2014年9月16日12时前回岸抛锚。

4.紧急指导群众抓紧收割夏秋稻等作物,做到“田里成熟,不如家里绿”;指导企业、养殖户在暴雨来临前积极抢收,同时采取措施保护好尚未收获的网箱、排架和养殖区。

5.区、镇防汛抗洪指挥委员会应当对沿海低洼地区、河口、船舶、筏子、水产养殖、山体滑坡、洪涝灾害危险区、水库下游等危险地区人员的疏散、转移计划进行检查、审议。

6.检查涵洞、泄洪道、渡口码头、溪流等经常被水淹没的部位,安排人员看守,张贴警示标志,防止洪水期间人员和车辆通行。

7. 检查督促投资建设单位切实做好在建工程特别是水库工程、堤防工程、防洪防灾工程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水库业主组织轮班,监测水库水位、流量,做好巡查、值守,并准备好力量、物资和设备,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处置。

8.检查灌溉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运行情况,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及时主动排水。

9.中北省水文气象站、班韦水电公司、越南电力发展股份公司(溪波水电站)及时向省防洪防暴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提供关于卡河流域水文、降雨和洪水的全面监测数据、预报信息,以根据政府总理2014年8月11日第1337/QĐ-TTg号决定的规定,为卡河流域水电站水库的运行提供咨询和指导。

10.省防洪防暴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要加强值班,密切监测雨洪形势,向省人民委员会和省防洪防暴指导委员会提出建议,制定调度方案,下令按规定调度班韦、溪波水电站水库。

11.电台、电视台、乂安报、滨水海岸信息站等大众媒体增加播报时间,定期报道风涝灾害动态,让各单位、地方和人民群众了解情况,主动采取防范措施。

12.省防汛抗洪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任务要求,主动掌握情况,深入当地检查督促指导防汛抗洪工作落实情况。

13.省军事指挥部和省边防指挥部配备救援部队和车辆,随时准备响应救援请求。

14.24小时值班,监测风暴发展情况,主动指挥应对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通过省防洪防暴搜救委员会常务办公室定期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KT. 主席

副总裁

(签名)

丁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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