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禽流感的紧急电报
(Baonghean.vn)- 2017 年 2 月 7 日,越通社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发布第 03/CD-UBND 号紧急批示,强调要集中力量实施全省禽流感防控紧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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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日,在演禄县(演州县),近500只感染H5N1病毒的鸭子按照规定程序被销毁。图片:文件 |
电报全文如下: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电报:
- 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
- 省级各部门、委员会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2017年1月15日至2017年2月2日,该省杜良县顺山乡、演州县奠禄乡和奠胜乡发生3起H5N1禽流感疫情,造成大量家禽患病、死亡,被迫销毁。
此次疫情发生的原因是,养殖户未接种禽流感疫苗,禽流感病毒在养殖大群中传播率较高,春节期间家禽及禽产品调运交易增多,加之持续阴冷阴雨天气,导致家禽抵抗力下降,为病原体在健康家禽体内及养殖环境中繁殖繁殖、致病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及时控制疫情,防止疫情蔓延,减少流感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健康,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有关厅、局、处长重点指导做好以下内容:
1.区、市、镇人民委员会
a) 对于杜良、演州等疫情严重的县,要集中一切力量,尽快控制疫情,防止疫情大规模蔓延。
b) 指导畜牧兽医站配合乡镇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禽类病例,及时处置小规模疫情。落实书记、乡长、乡镇兽医和养殖户的责任,按规定监测和报告疫情。
c)加强区电视台、乡镇广播系统等有关禽流感病毒危害性的信息宣传工作。要求养殖户发现患病或异常死亡的家禽时及时报告疫情;严禁窝藏、出售病禽,防止疫情传播;不买卖来源不明、未经检疫的家禽及禽产品。
d)指示乡级人民委员会认真检查辖区内的家禽养殖场、牧场,要求养殖户按照兽医法和农业与农村发展部2016年5月31日第07/2016/TT-BNNPTNT号关于陆生动物疾病防治的规定,为家禽接种禽流感疫苗。
(五)落实各有关部门、办公室、单位责任,派员直接深入基层,督促、指导、督促当地特别是疫情高风险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人力、物资的准备,确保疫情发生时能够紧急处置。
f)指导兽医、市场管理、公安等相关力量定期对家禽交易、屠宰和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和监督,加强管理,防止疫区、来源不明、未经检疫的家禽及家禽产品进入本辖区。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g) 做好畜禽养殖卫生消毒工作,重点关注禽流感疫情高风险区域(禽养殖区、交易市场、禽类收购点、孵化场、禽类屠宰场等)。
2.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a)牵头配合县级人民委员会、有关部门、分支机构加强对全省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落实。
b) 指导畜牧兽医部:
-配合县人民委员会按照禽流感防治规定认真处理禽流感疫情。
——按规定做好禽类及禽类产品检疫工作。加强与跨部门职能力量的配合,检查、控制、查处进出省禽类及禽类产品违法行为。
-责成北义安省检疫站配合黄梅市公安局和在1A国道执勤的省交通警察部队,严格控制和严厉查处运输来源不明的家禽和家禽产品、不保证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3.卫生部:与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协调部署防止禽流感传播给人类的措施。
4. 信息通信部、省广播电视台、义安报社
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卫生部等部门,通过媒体加大对禽流感疫情、疾病危害及防控措施的宣传力度,使群众知情并自觉落实。
5. 省警察局:指导省、区交警、环保、经济警察,配合职能部门和地方调查、监测、掌握情况,对有交易、运输、食用走私家禽及家禽产品行为的,依法采取教育劝阻措施;对运输来源不明、无屠宰监管标志、无兽医卫生标志、未经检疫或者违反食品卫生安全的家禽及家禽产品的组织和个人,依法进行检查、控制、逮捕和严肃处理。
六、各有关司局、各部门、各环节:县级人民委员会根据与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配合职能任务,指导落实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
7. 从事家禽及家禽产品饲养、屠宰、经营、销售、运输的组织和个人
严格遵守现行法律关于饲养、屠宰、经营家禽及家禽产品的规定;按照规定接受对家禽及家禽产品的定期、不定期检查或者抽检;在主管部门要求时,应当保存记录簿,记录追溯家禽及家禽产品来源的必要信息;按照规定定期接种禽流感疫苗。
饲养家禽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兽医法规定进行禽流感疫苗接种,一旦发生禽流感疫情,需要销毁该家禽的,将不再享受国家扶持政策。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各厅局长、省级委员会和各支部负责人迅速、同步、有效地落实防疫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向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汇报,并报省人民委员会及时解决。
省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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