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捐动员使用公开透明
(Baonghean.vn)- 省人民委员会决心指示确保向人民征收的资金、费用和捐款符合法律规定,用于正确的对象,适合人民的捐款能力,并以最严格的方式进行管理。
这是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春带7月12日上午在厅堂讨论整顿向人民收取资金、费用和捐款问题时作出的肯定。
黎春黛先生在省人民议会代表面前表示,最大的收入来源是动员人民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学校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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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春黛在会场讨论会上发表讲话。图片:德英 |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春黛表示,2016年,基础设施建设捐款收入超过2520亿越南盾;学校建设捐款收入超过2380亿越南盾。
2016年,根据乡级人民议会决议,各项资金收入超过280亿越南盾。村级建设资金收入超过326亿越南盾。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春黛强调,在全省预算有限的情况下,收入仅能满足支出的50%左右,其余50%由中央预算拨款。因此,如果没有民众、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合作与贡献,确保投资资源的保障无疑将非常困难。
“但问题在于如何做好,才能确保公开透明、民主公正,并且体现正确的主体。哪些主体应该动员,哪些主体应该豁免?”——黎春黛先生强调了省政府的指导性观点。
但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表示,通过检查发现,在落实自愿缴纳动员金过程中,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做得不够好,还存在着均分、按人均等分配的情况,坊、社、镇、学校等基层民主落实不到位……
因此,在重新评估并找出此事的不足和局限性后,人民委员会于2017年3月发布了一份文件,以纠正此内容。黎春黛先生补充说,最近,该省经过审查,继续根据乡级人民议会的决议发布了一份文件,以纠正收入问题。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还强调,我省要求,基金收入必须严格按照动员目标执行,严格按照规定征收,不向豁免对象征收;村庄收入必须按照国会关于实施基层民主条例的第34号议定执行。
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动员相关收入,黎春黛强调,我们将继续动员人民去落实,但在落实过程中必须确保公开、透明、清晰、民主,并与人民的贡献能力相适应。
关于教育培训领域自愿收入的管理,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表示,必须根据学年初的预算进行管理,乡级当局必须与学校配合组织指导做好实施工作。
黎春黛先生说:“所有用于建设学校设施的自愿收入和捐款都必须存入国库的存款账户,并且必须有具体的支出预算。”
“根据财政、教育与培训部门近期的审查,省人民委员会决心指示确保资金征收、收费和向人民缴纳的捐款符合法律规定,拨给正确的对象,适合人民的缴费能力,并以最严格的方式管理”——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春黛肯定道。
清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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