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员和利用民众捐款方面,要注重宣传和透明度。
(Baonghean.vn)——省人民委员会决心指导确保人民缴纳的资金、费用和捐款依法用于正确的用途,与人民的贡献能力相适应,并以最严格的方式进行管理。
这是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乐宣岱先生在7月12日上午大厅举行的关于整顿人民资金、费用和捐款征收问题的讨论会上作出的肯定。
在省人民议会代表面前,乐宣岱先生表示,最大的收入来源是动员人民捐款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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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春岱在会场讨论会上发言。照片:德英 |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春岱表示,2016年,基础设施建设捐款收入超过2520亿越南盾;学校建设捐款收入超过2380亿越南盾。
2016年,根据乡级人民议会决议,各类资金收入超过280亿越南盾;村级机构收入超过326亿越南盾。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乐宣戴强调,在省财政预算有限的情况下,财政收入仅能满足支出的50%左右,其余50%由中央预算调节。因此,如果没有人民群众、企业和社会团体的合作与贡献,保障投资资源必然非常困难。
“但问题在于如何做好这件事,才能确保公开透明、民主,并且必须反映正确的主题。我们应该动员哪些主题,哪些主题可以豁免?”——乐宣岱先生强调了该省的指导方针。
然而,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表示,经检查发现,在落实自愿募集资金的过程中,仍有一些地方单位做得不好,仍然存在均等化、按人均均分的情况,在街区、公社、乡镇、学校等基层落实民主化力度不够……
因此,在重新评估并查明此事的不足和局限性后,省人民委员会于2017年3月发布文件对此内容进行了修正。乐宣岱先生补充说,最近,经审查,省政府根据乡级人民委员会的决议,继续发布文件修正收入数据。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还强调,该省要求基金收入必须严格按照动员目标执行,认真征收给正确的对象,不得向豁免对象征收;村镇收入必须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实施基层民主条例的第34号法令执行。
关于基础设施建设动员相关的收入,乐宣岱先生强调,我们将继续动员人民参与实施,但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必须确保公开透明、清晰明了、民主公正,并符合人民的贡献能力。
关于教育培训领域自愿收入的管理,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表示,必须按照学年开始时的预算进行管理,乡级政府必须与学校协调,组织和指导良好实施。
“所有用于建设学校设施的自愿收入和捐款都必须存入国库的存款账户,并且必须有具体的支出预算,”黎宣岱先生说。
“根据财政、教育和培训部门最近的审查,省人民委员会决心指导确保资金征收、收费和人民缴款依法依规、用在正确科目上、与人民缴款能力相符、管理最严格。”——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乐宣岱肯定道。
清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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