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莲乡被认定为符合新型农村示范标准,宜安乡被认定为符合新型农村先进标准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决定,承认义连乡和义安乡(荣市)达到示范新农村标准和先进新农村标准。
因此,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8月2日发布第1954/QD-UBND号决定,根据2021-2025年示范新农村公社条例,认定宜连乡符合2024年文化示范新农村标准。
宜莲乡和荣市国家新型农村建设目标规划指导委员会负责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继续保持和提高已取得的各项指标的质量。
省人民委员会向荣市宜连乡授予价值7亿越盾的福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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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也发布了第1953/QD-UBND号决定,根据2021-2025年国家先进新型农村公社标准,认定义安公社(荣市)符合2024年先进新型农村标准。
宜安乡和荣市国家新型农村建设目标规划指导委员会负责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继续保持和提高已取得的各项指标的质量。
省人民委员会向荣市宜安乡授予价值6亿越盾的福利项目。

省人民委员会请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各部门主任、省级分支机构和部门负责人;省级表彰奖励委员会主任;省级国家新农村发展目标规划协调办公室主任;荣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荣市宜连乡和宜安乡人民委员会主席以及相关机关单位负责人负责执行本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