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多条犯罪记录……贩卖毒品
(Baonghean.vn)- 被告均曾因贩毒被定罪,但当被问及为何继续贩毒时,大多数被告无法回答为什么故意入狱。
9 月 20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文俊(乂安省归合县)、张红涛(河内市)、黎英德(河内市)和被告人陈公海(乂安省归合县)进行审判,罪名是“非法贩毒”。
黎英德与张宏涛相识已久,2021年1月底,黎英德急需毒品,便向他询问,是否知道哪里有卖大量毒品的地方。张宏涛听后,立即表示会去问问义安的朋友,之后再通知他。回家后,张宏涛打电话给居住在义安省归合县义春乡的阮文俊(1977年生),询问毒品价格。
见黎英德询问价格,Tuan便打电话给一名老挝籍男子(来历不明),该男子告知他1公斤冰毒售价8000万越南盾,1块海洛因售价1.1亿越南盾。为了从中牟取利润,Tuan便告知黎英德,冰毒售价为1.5亿越南盾/公斤,海洛因售价为1.6亿越南盾。
听到价格后,Tao 询问 Duc 是否可以每种买 2 公斤,但 Tuan 拒绝了,因为数量太多了,他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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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文俊、黎英德、张洪涛、陈文海在庭审现场(从左至右)。照片:安琼 |
与此同时,张宏涛打电话给Duc,开价1公斤毒品2.1亿越南盾,1块海洛因1.8亿越南盾。Duc同意了,并提出以2块海洛因的价格买下卖给客户,而1公斤冰毒的价格,Duc邀请张宏涛凑钱一起买下零售。
2021年1月27日中午,黎英德驾车前往义春乡(归合县)Tuan的家,然后与Tao一起前往Tuan的家存放毒品。Tuan在这里收了Tao提供的1.3亿越南盾,并帮助Tuan购买了一块海洛因和一公斤冰毒。
当天晚上 7 点左右,Tuan 联系了之前打电话的老挝男子,并被指示前往 Phu Phuong 路口(Que Phong 县 Tien Phong 社),提前支付 8000 万越南盾并领取 1 公斤冰毒。
2021年1月28日上午,阮文俊(Nguyen Van Tuan)打电话叫朋友陈公海(Tran Cong Hai)到富芳路口(Phu Phuong)送他回家。见到陈公海后,他知道陈公海是要买毒品卖给他人,但他认为陈公海之后会付钱给他,所以还是带着朋友去找毒品。然而,两人拿到毒品后开车回家,途经归合县同合乡同松村时,被安城县警方当场抓获。
经检查,阮文俊携带的“货物”包裹内装有994.135克毒品。据了解,阮文俊曾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定罪,并有两项“赌博”、“敲诈勒索公民财产”、“组织非法吸毒”和“抢劫”等罪名。陈公海也曾因“非法贩卖毒品”被定罪。
当时,张洪涛正在准备钱款等待货物,却被安城区警察局紧急拘留。黎英德还在另一起案件中被河内市河东区警察局以“非法贩卖毒品”罪起诉。
被告人阮文俊(Nguyen Van Tuan)和陈文海(Tran Van Hai)均为危险惯犯。至于向阮文俊贩卖毒品的老挝籍男子,由于侦查机关无法调查其背景和住址,因此缺乏查证依据。
此前,该案于2022年9月14日开庭审理。但由于被告否认指控,审判被延长,以明确每位被告在案件中的角色和行为。
审判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十分危险,一旦贩卖毒品成功,后果将不堪设想。综合考虑案情,审判庭决定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阮文海、张红涛和黎英德无期徒刑。陈文海也因同一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