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考试最高可加4分
高中毕业考试中,在全国优秀学生文化课竞赛中获得个人奖的考生;在物理、化学、生物、美术、体育等专业实践性实验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个人奖和团体奖的考生,均可获得高中毕业考试加分。
《关于组织2016年全国高中毕业考试及高中毕业考核工作的若干规定》对高中毕业考核重点、奖励类加分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
毕业考虑的优先顺序:
如果第 2 类候选人属于以下类别之一,则加 0.25 分:
- 战争伤残军人、病残军人、享受战争伤残军人等政策人员、劳动能力降低 81% 以下的病残军人(仅限广东中部地区);战争伤残军人、病残军人、享受战争伤残军人等政策人员、劳动能力降低 81% 以下的病残军人子女;人民武装力量英雄、劳动英雄;标志 D2-TB2
- 武装部队英雄、劳动英雄和越南英雄母亲的子女。代码 D2-CAH
- 少数民族;符号 D2-TS2
- 京族人,在越南永久居留 3 年或以上(截至考试日期)的外国人,居住在极度贫困公社、边境公社、投资计划 135 下的安全区公社;根据总理的现行规定,居住在沿海和岛屿地区的极度贫困公社;根据民族委员会的现行规定,居住在民族地区和山区第一、二、三区极度贫困的村庄、公社,在中央直辖市内城区以外的普通学校就读,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高中阶段学习;代码 D2-VS2
- 感染橙剂的人员;感染橙剂人员的子女;感染有毒化学品的抵抗战士的子女;主管部门认定的因有毒化学品后果而导致畸形、残疾或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自理能力下降的人员;符号 D2-CHH
- 1945年8月19日总起义前革命积极分子的子女(GDTX);代码D2-CCM
- 年龄35岁及以上(截至考试日期)。代码D2-T35
![]() |
符合多项优先标准的候选人将仅符合最高优先标准的资格。插图:决策。 |
对于属于以下类别之一的第 3 类候选人,加 0.5 分:
- 永久居住在135投资计划下极度贫困公社、边境公社和安全区公社的少数民族;根据总理的现行规定,居住在沿海和岛屿地区极度贫困的公社的少数民族;根据民族委员会的现行规定,居住在民族地区和山区一区、二区、三区极度贫困的村庄和公社的少数民族,在中央直辖市内城区以外的民族寄宿学校或普通学校就读的少数民族;符号D3-TS3
- 战争伤残人员、病残士兵、享受战争伤残人员和病残士兵等政策且劳动能力下降 81% 或以上的人员(针对 GDTX);符号 D3-TB3
- 烈士子女;战争伤残军人子女;享受与战争伤残军人同等政策,劳动能力下降81%及以上人员。代码:D3-CLS
具有多个优先标准的候选人将仅从最高标准中受益。
高中毕业考试的鼓励点
十二年级文化课优秀学生考试单项奖获得者:
- 荣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的,加2分。
- 获得国家级安慰奖或省级二等奖加1.5分。
- 省级三等奖加1分。
高中阶段在教育部门会同省级以上专业部门举办的理、化、生实践性实验、文科、体育、国防教育运动会、科技竞赛、国际书信写作比赛等中获得个人奖和团体奖的考生。
- 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或金牌的,加2分。
- 获得国家级安慰奖、省级二等奖或银牌的,加1.5分。
- 获得省级三等奖或铜牌者加1分。
团体奖仅计入国家奖,附加分与个人奖相同。获得多个奖项的学生,只获得最高奖项的加分。
持有职业证书的考生,优秀可得 2 分;良好可得 1.5 分;一般可得 1 分。
如果GDTX学生拥有外语A或信息技术A级或更高证书(包括技术人员),则每种证书将额外获得1分。
以上项目最高奖励分不超过4分,且为整个年级保留。
据VNE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