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正达公司已向灵山公社(安山)的农民赔偿了 NK 6654 玉米品种的损失。
(宝贤)——据《义安报》(2011年8月10日)报道:安山县玉米无籽事件——种子供应商的责任?8月11日下午,先正达公司(种子生产公司)代表阮安黄先生、北江农业材料公司(种子经销商)代表阮忠阳先生以及灵山县农业厅、乡人民委员会、乡农业委员会和当地农户进行了磋商,并达成一致:先正达公司必须赔偿2011年春季种植NK 6654玉米种子的40户农户的损失。各方商定的赔偿标准为每公顷50万越南盾,即每3公顷3000万越南盾。 2011年8月11日下午,公司向灵山公社的居民发放了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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