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航空石油公司走私42.2万升汽油?
阮文诗先生(海关总署反走私侦查局):有足够的要素构成走私罪。
海关总署反走私侦查局刚刚完成调查,并将案件移交给公安部安全侦查局,对越南航空石油有限责任公司(Vinapco)走私超过 42 万升汽油的案件进行法律诉讼。
据悉,自2012年7月起,越南国家汽油公司已完成向海防市亭武港仓库临时进口42.2万升RON92汽油(价值约80亿越南盾)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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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该公司又开具了7份报关单,将整批货物从海防转口至高平交付给中国合作伙伴。但实际上,该公司并未转口,而是在2012年7月将其运往太平、富寿、太原和海阳等省供越南国内消费。
据海关总署介绍,Vinapco公司通过此举逃避税款约25亿越南盾。
海关总署反走私侦查局信息收集处理处处长阮文诗表示:“我们正致力于完成相关程序并将其移交给有关部门,具体事项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Tho先生还表示,根据调查获得的文件,该机构已经调查并收集了证据,有依据得出结论,这些货物是在国内消费,并具备构成走私罪的足够要素。
“这是临时进口汽油的来源,所以原则上必须转口到国外。如果企业想在国内消费,必须获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并同意纳税。”Tho先生说道。据VOV-M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