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自2019年10月15日起,机动车最高速度规定
交通运输部已正式发布第31/2019/TT-BGTVT号通函,规范道路交通中机动车和专用摩托车的车速和安全距离。值得注意的是,未来将出台更具体的有关道路车辆最高车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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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最高速度仍为120公里/小时。 |
交通运输部第31/2019/TT-BGTVT号通函将于2019年10月15日起生效,取代第91/2015/TT-BGTVT号通函,对各类车辆的最高允许速度做出更清晰、更详细的规定。
此外,第31/2019号通函还规定了与车辆每种特定速度相对应的参与交通时两车之间的安全距离,以及主管部门在每种特定道路类型上管理和设置限速标志的职责。
因此,参与交通的两辆车之间的安全距离具体如下(干燥道路条件下):

对于管理限速标志安装的主管部门,第31/2019/TT-BGTVT号通函明确规定:
- 交通运输部有权决定在高速公路上设置标志。
- 越南道路管理局,负责管理国家公路系统和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其他道路(高速公路除外)。
- 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负责管理其管辖的省、区、乡、市和专业道路系统。
同时,第31/2019/TT-BGTVT号通函中规定的参与交通的机动车最高速度规定与现行规定相同,但将对相应速度等级的车辆类型进行更具体的规定,并增加半挂车、混凝土搅拌车、油罐车等车型……
具体如下:

* 注:摩托车是指发动机排量小于50cm3的两轮车。摩托车是指发动机排量大于50cm3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