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共住房标准

baochinhphu.vn February 19, 2022 11:10

副总理黎文成刚刚签署了 2022 年 2 月 18 日第 3/2022/QD-TTg 号关于公共住房标准和规范的决定。

Nhà công vụ. Ảnh minh họa
官邸。插图照片

本决定规定了中央机关公共住宅标准、地方公共住宅标准、国防部、公安部等公共住宅标准的具体规定。

根据决定,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租赁土地面积450平方米起的公务别墅。2最远500米2安排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国家副主席、国会副主席、政府副总理及同等以上级别官员租赁土地面积35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务别墅。2最远可达400米2

党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级党委书记、国会委员会主席、部长、中央组织负责人、政府直属机构负责人以及同级或更高级别的官员,可以租用以下两种类型的公务住房之一:1-占地面积 200 平方米的联排别墅2最远250米2; 2- 公寓可用面积从 145 平方米2最远可达160米2

中央党校副校长、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国会各委员会副主席、副部长、根据科学技术法规定主持特别重要的国家科技任务的科学家及同等以上职务的人员,可安排租赁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公寓。2高达 145 米2

在地方层面,省委书记及同等级别的官员被安排租用两种类型的公务住房:1-占地面积 200 平方米的联排别墅2最远250米2; 2- 公寓可用面积从 145 平方米2最远可达160米2

省委副书记、省、直辖市主席及相当级别以上官员,可安排租赁以下两种公务住房:1. 联排别墅,占地面积 120 平方米以上;2最远150米2; 公寓可用面积从 100 米2高达 145 米2

县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厅局长以上级别官员、根据科学技术法规定被指定主持国家特别重要科技任务的高级专家、科学家或者担任厅局长以上级别领导、管理职务的事业单位公务员(教师、医生、医务人员),安排租赁使用面积8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寓。2最远100米2

对抽调、轮岗到边远地区、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边境地区、海岛工作的干部、公务员和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公务员(教师、医生、医务人员),安排租赁使用面积36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2/房屋高达48平方米2/栋(不含附属建筑面积)。

对在边远地区、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地区、边境地区、海岛工作的干部、公务员和具有相应专业职务的公务员(教师、医生、医务人员)安排租赁使用面积24平方米及以上的集体住房。2/房屋高达36平方米2/栋(不含附属建筑面积);最小平均面积12平方米2/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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