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机关与省人民检察院签署了《部门间协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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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vn)——8月2日下午,义安省民事判决执行局与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关于民事判决执行和行政判决执行监督跨部门协作的规定》签字仪式。

省民事判决执行厅厅长范国南同志、省人民检察院院长孙天方同志主持签字仪式。

两单位听取协调内容汇报。图:华盛顿特区

签字仪式上,双方同意就以下内容进行协调:协调法院判决、裁定的移送;执行判决的受理和发布;协调向法院提请移送与执行判决相关的缺失文件,并对判决、裁定进行解释、更正、修改和补充;协调核实执行判决的条件;采取民事判决的执行措施;处理执行判决所需的证据和财产。

协调提供执行案件卷宗材料。协调指导、指导民事执行工作。协调处理民事执行活动中的投诉、控告、建议和反映,规划、组织实施对区级民事执行机关的检查、监督工作。

各单位代表讨论协调内容。图:D.C.

此外,协调监督行政判决的执行情况;加强民事判决执行机构和组织的责任,监督行政判决的执行情况。协调统计、报告和审查有犯罪迹象的民事判决执行对象。

两支部队同意交换签字记录。图片:华盛顿特区

协调的目的是提高乂安省两级民事判决执行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之间的责任、执行和协调能力,确保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得到严格、统一的执行,确保国家利益、诉讼当事人和相关权利义务人的合法权益,为稳定地方政治社会局势作出贡献。

同时,确保两个部门的统一实施,为提高义安省民事判决执行的质量和有效性以及监督行政判决执行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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