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的兄弟一起偷狗并卖给岳母
Ca和Quan两兄弟骑着带电击器的摩托车在附近偷狗。有时晚上,他们能抓到多达15只狗,然后带回来卖给Ca的婆婆当零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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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嫌疑人 Ca 和 Quan 携带证据来到调查机构。 |
12月25日下午,河静省锦川县警方通报称,刚刚破获“TC1218”案件,逮捕了居住在锦川县锦光乡的两兄弟阮文佳(1991年生)和阮文君(1988年生),他们因盗窃数百只狗而被捕。
近期,甘川县及周边地区连续发生偷狗案件,引起民众强烈不满,扰乱了基层安全秩序。
经过一段时间掌握情况后,2018年12月23日凌晨1点左右,侦查员突然突击搜查位于Cam Xuyen县Cam Quang乡的Minh Chau Pho餐馆,抓获两名嫌疑人Nguyen Van Ca和Tran Thi Chau(1968年出生,居住在Cam Xuyen县Cam Quang乡)正在买卖偷来的狗;当场收缴了4只重50公斤的活狗、1辆带有电击器(用于捕狗)的摩托车、1把自制剑、1根铁管、5个麻袋。
在侦查机关,曹某供述,他和弟弟阮文关骑着摩托车在甘川县及周边地区抓捕偷狗贼。
他们平均每晚抓6至8只狗,最多的有15只。从2018年10月至今,这两名嫌疑人已成功实施数十起盗窃案,抓获数百只狗。
偷狗后,他们把它们带回来以每只 80 万至 100 万越南盾的价格卖给 Tran Thi Chau 女士(Ca 的婆婆)。
目前,案件正在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