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财产,判处30个月监禁
(Baonghean.vn)3月6日下午,义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义安乡第6村村民武文胜和第2B村村民武文南涉嫌“敲诈勒索财产”一案。
7月至11月期间,武文胜实施敲诈勒索行为2次,其中与武文南实施敲诈勒索行为1次,具体如下:
2017年7月10日上午,武文胜(Vo Van Thang)来到太和镇西孝乡与义安乡(义丹)7村交界处,意图阻拦过马路的行人,勒索财物。当武文胜看到黎维秋(Le Duy Thu)从义丹县义安乡前往太和镇时,他立即走到路中间,用弹簧刀拦住黎维秋的摩托车,并“索要”10万越南盾。黎维秋将自己的钱包交给武文胜,武文胜检查钱包,发现仅剩7万越南盾。武文胜将钱包里的钱全部拿走,并将钱包还给黎维秋,用于个人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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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法庭上赢得左派和五人席位。图片:Minh Thai |
随后,2017 年 11 月 2 日,武文南要求武文胜会见居住在新岐县义同乡 4B 村的阮泰山先生,阮泰山目前正在义丹县义安乡修建 48D 国道,以收回债务,阮泰山同意了。
当天下午2点左右,Thang开车送Nam回家,而Thang则前往工地接Nguyen Thai Son回来讨债。Son来到Thang家后,Nam要求Son偿还债务,但Son却告诉Nam,债务是由Tran Van Hau负责偿还的。Thang听闻Son的言辞,便走进屋内,拿出一把1米长的剑,放在门廊上,并关上大门威胁Son。
目睹这一幕的Thang的母亲Dang Thi Phuong见状立即上前收起剑,Son趁机翻过大门逃走。见Son回来,Nam便让Thang威胁Son,让他把那辆红黑色的Sirius摩托车(车牌号37Z9-8651)开走,逼他还债。Thang答应了,拿了一根约60厘米长的棍子出门去找Son。看到Son的摩托车停在Pham Thi Truyen家门前,Thang便走过去,用棍子打碎了挂在摩托车上的头盔,然后骑着摩托车去了Nam家藏起来。
庭审中,武文胜、武文南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依据《越南刑法》第170条第1款的规定,以“敲诈勒索财产罪”判处武文胜有期徒刑18个月,武文南有期徒刑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