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前主席阮德忠呼吁就Redoxy-3C案伸张正义
河内市原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提起上诉,认为一审判决其“滥用职权犯职务犯罪”不公正。
据河内市人民法院消息,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购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Redoxy-3C产品案”的3名被告人已提起上诉。
在上诉中,被告阮德忠(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原主席)表示,一审判决被告人“滥用职权,执行公务”罪名不公正。被告人阮德忠及其律师将在上诉程序开庭时向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供上诉的更多细节。
被告人阮长江(Arktic 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提起上诉,认为一审法院判处4年6个月有期徒刑过重。因此,被告人阮长江向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减轻其刑罚。
被告人武进雄(河内排水公司原总经理)提起上诉,认为一审法院判处的4年有期徒刑过重。此外,被告人武进雄还上诉称,一审法院判处的赔偿金额过高。在上诉中,被告人武进雄请求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减轻其刑期和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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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德忠及同案犯在一审中受审。 |
此前,2021年12月10日至13日,河内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便利、职务便利”罪,判处被告人阮德忠有期徒刑8年,被告人阮长江有期徒刑4年6个月,被告人武进雄有期徒刑4年。
关于民事责任,河内市人民法院判决,各被告应当对民事原告河内排水一号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达360多亿越南盾。其中,被告阮德忠赔偿250多亿越南盾,被告武进雄赔偿40多亿越南盾,被告阮长江赔偿70多亿越南盾。
河内市人民法院承认被告人阮德忠的家人自愿向河内市民事判决执行局缴纳100亿越南盾,被告人阮长江的家人自愿向河内市民事判决执行局缴纳10亿越南盾,以确保履行判决的义务。
根据一审判决,2016年,河内市人民委员会指示有关单位开展处理、整治和克服河内市河流湖泊水污染的工作,探索适合的先进技术,治理河内市湖泊水污染。
被告人阮德忠以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身份,选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Watch Water公司的污水处理技术,组织参观、试验,并订购生产Redoxy-3C用于该市水污染治理。
随后,被告人阮德忠以牟取暴利为目的,指使被告人武进雄通过其家族企业Arktic Trading and Service Company Limited(阮长江担任负责人)购买Redoxy-3C产品,导致国家资产严重受损,损失总额达360多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