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领事司司长对“救援航班”案收受贿赂有何评论?
被告人阮氏香兰(原外交部领事司司长)被指控收受贿赂32次,总额超过250亿越南盾,以帮助8家企业获得“救援航班”许可。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20年4月至2022年1月,外交部领事司召集并提请政府领导人批准组织772架次航班,接回越南海外公民,其中包括400架次救援航班和372架次联合航班。被告人阮氏香兰在办理“救援航班”审批过程中收受贿赂。
被告人阮氏香兰时任该司司长,负责管理和主持领事司各项工作,审核开展航班的企业名单,并直接向时任外交部副部长的被告人苏英勇汇报,批准并签署建议企业开展“救援航班”的文件。
2020年5月至2022年1月,8名企业代表向被告人阮氏香兰申请并协助其办理飞行许可。其间,被告人阮氏香兰多次收受企业代表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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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苏英勇和被告阮氏香兰。 |
第一次发生在2020年5月左右,被告人黄耀模(安平有限公司董事)经被告人苏英勇介绍见面,被告人阮氏香兰同意帮助安平有限公司集团获得66个航班的经营许可。
此后,被告人黄耀模先后11次向被告人阮氏香兰行贿,共计132亿越南盾。侦查中,阮氏香兰称只收受过一次2亿越南盾。但根据被告人苏英勇的证言、账户明细及相关证据材料,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阮氏香兰收受了被告人黄耀模132亿越南盾的贿赂。
2021年6月,被告人阮氏祥薇(ATA公司董事)提出该问题,被告人阮氏香兰同意协助批准32架“救援航班”。被告人阮氏祥薇承认,她曾四次向被告人阮氏香兰行贿,共计3亿越南盾和8.5万美元。
对于被告人阮氏祥薇的证言,被告人阮氏香兰不予承认,并称其只收受过被告人阮氏祥薇在领事部成立之际赠送的手提包、帽子、花盆等礼物和5000万越南盾,而这笔钱均用于领事部的一般基金。
侦查中,侦查机关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和文件,证明被告人阮氏香兰曾四次收受被告人阮氏祥威贿赂。
第三名向被告阮氏香兰行贿的人是被告黎文义(Nhat Minh 公司董事)。被告人黎文义集团在被告人阮氏香兰的帮助下,获得了18架“救援航班”的许可,因此向阮氏香兰两次行贿,金额达2万美元。
另一名被告人阮氏清恒(蓝天公司副总经理)也与被告人阮氏香兰见面商谈,并使其同意协助批准109架“救援航班”。作为回报,被告人阮氏清恒向被告人阮氏香兰行贿8次,共计59亿越南盾。
起诉书认定,在办理“救援航班”许可过程中,2020年12月至2022年1月,原领事司司长阮氏香兰共收受8名企业代表贿赂32次,共计250多亿越南盾(其中202亿越南盾、21万美元)。4月17日,被告人阮氏香兰家属已支付9亿越南盾以弥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