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军上将阮文贤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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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文贤先生及七名被告的一审将于首都军事法院法庭开庭。

原国防部副部长、前海军上将阮文贤(66岁)因不负责任行为致使他人遭受严重后果罪,根据2015年《刑法》第36条规定,被起诉,可判处7至12年有期徒刑。目前,他已获保释。
Ông Nguyễn Văn Hiến. Ảnh: Thành Nguyễn.
阮文贤先生。照片:Thanh Nguyen

曾任海军部长的裴如添(前经济部部长)、裴文娥(前海军海青公司经理)、段孟草(前财政部部长)和陈忠俊(前上校、海青公司副经理)四人因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罪(《刑法》第229条)被起诉。

案件涉及3人,因涉嫌侵占财产罪(刑法第174条)被提起公诉,他们是:丁玉鹤(原泰山集团副总经理,姓“Troc”),范文悦(原德平集团股份公司总经理),武氏欢(原安庆公司董事长)。
海军军事法庭正在审理此案,但审判定于 5 月 18 日在首都军事法庭开庭。
此前,5月3日,中央检查委员会发出通知,认定杨宪益“在海军发生的刑事案件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建议政治局和中央执行委员会研究并执行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
根据起诉书,超过 7,300 米2胡志明市孙德胜街2号、7-9号和9-11号地块属于国防用途,由海军管理。2006年3月13日,海军党委常务委员会批准了上述地块的合并方案。海清公司受命负责组织与企业就这三个地块开展合作,但必须确保维护主权、遵守法律规定并造福海军。
2006年10月2日,海军党委常务委员会提议并经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将所有土地使用费留给海军司令部支付场地清理费用(如有)和投资为海军部队建设营房或福利设施。
实施过程中,被告人Thiem、Nga、Thao向海军司令部党委常委提议并直接实施计划,将上述三处土地的用途改为经济用地,违反了土地管理规定。
2006年7月,海军尚未向国防部提交报告,要求总理调整土地使用计划,但被告人Thiem和Thao向海军司令部党委常务委员会提交了报告,请求批准签署合资合同,建造办公楼,租赁期限为45至49年,固定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4.5至5美元。
当局指责时任海军司令官田显贤在国防土地管理上不把关、不负责任,才同意了上述不符合规定的提案,并签署多份文件,要求国防部及相关单位改变国防土地用途,将三块土地合作用于建设办公楼出租。
授权海成公司董事签署合同后,未对相关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导致合作方将土地使用权证抵押、转换经营类型、转让给第三方。
中央军事检察院认定,李显贤及其他被告的行为导致海军丧失了三块土地的使用权,有效期为 49 年,给国家预算造成 9,390 亿越南盾的损失。
当局表示,调查未发现任何“自私的动机或目标”。2005年至2009年期间,他作为海军司令必须履行许多职责,这被认为是导致该案件缺乏审查和批准的原因。
在起诉书中,中央军事检察院请求法庭给予李显贤先生“诚实供述”的减轻处罚情节;为国家海洋和岛屿建设、军队建设等做出许多贡献……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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