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前副主席阮友信被捕
就武仁的黄金地块问题,丁先生和胡志明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前部长陷入了法律困境。
11 月 19 日,公安部侦查警察局(C01)改变了预防措施,暂时拘留了阮友信先生(61 岁,前胡志明市副主席),原因是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浪费根据2015年刑法第219条。
左边的Tin先生和Kiet先生被调查机构逮捕。 |
当局此举是案件调查的一部分。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浪费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与 Phan Van Anh Vu(又名 Vu Nhom)相关的事件发生在胡志明市。
位于 Thi Sach 街 15 号的综合项目。图片:清阮。 |
阮友信先生到底做错了什么?
据称,丁先生在担任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管城市事务的副主席期间,于2015年6月签署了一项决定,将位于第一郡滨义坊氏沙路15号的公共土地移交给由武仁担任董事长的北南79公司。该决定要求该公司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其他用途、转让、出租、抵押或出资。
半年后,市政府发文承认Bac Nam 79公司为上述地址商业-服务-公寓综合体项目的投资方,并指示该公司联系相关部门办理项目实施手续。
2016年5月,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批准投资者兴建一座18层高的大楼,用于商业、服务、酒店、办公、公寓等用途......此后,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允许Bac Nam 79公司改变上述地址的土地用途,从而完成了向该公司分配土地的过程。
胡志明市的这一决定不符合越南政府总理关于国有房地产重新分配和处置的第09/2007号条例。该土地未经招标,而是通过预约方式出售。丁先生根据时任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陶英杰的提议签署了分配土地的决定。
除了涉及 Vu Nhom 的案件外,Tin 先生和 Kiet 先生还因另一起案件而被起诉,该案件涉及未经拍卖租赁位于 Hai Ba Trung 2-4-6(第一郡)的一块 6,000 平方米的黄金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