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前副主席阮友信被捕
就武仁的黄金地块问题,丁先生和胡志明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前部长陷入了法律困境。
11 月 19 日,公安部侦缉警察局(C01)改变预防措施,暂时拘留阮友信先生(61 岁,前胡志明市副主席),原因是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浪费根据2015年刑法第219条。
从左到右的Tin先生和Kiet先生被调查机构逮捕。 |
当局此举是案件调查的一部分。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浪费和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与 Phan Van Anh Vu(又名 Vu Nhom)相关的事件发生在胡志明市。
位于 Thi Sach 街 15 号的综合项目。图片:清阮。 |
阮友信先生到底犯了什么罪?
据称,丁先生在担任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管城市事务的副主席期间,于2015年6月签署了一项决定,将位于第一郡滨义坊氏沙路15号的公共土地移交给由武年担任董事的北南79公司。该决定规定该公司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其他用途、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出资。
半年后,市政府发文认可Bac Nam 79公司为上述地址商业-服务-公寓综合体项目的投资方,并指示该公司联系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办理项目实施手续。
2016年5月,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批准投资者兴建一栋18层高的大楼,用于商业、服务、酒店、办公室、公寓等用途。此后,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允许Bac Nam 79公司改变上述地址的土地用途,完成了向该公司分配土地的过程。
胡志明市的这一决定不符合政府总理关于重新安排和处理国有房地产的第09/2007号规定。该土地未经招标,而是通过预约方式出售。丁先生是根据时任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陶英杰的请求签署了划拨土地的决定。
除了涉及 Vu Nhom 的案件外,Tin 先生和 Kiet 先生还因另一起案件而被起诉,该案件涉及未经拍卖租赁位于 Hai Ba Trung(第一郡)2-4-6 的一块 6,000 平方米的黄金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