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前副主席阮友信因涉嫌参与武仁案被起诉
胡志明市和岘港市的八人因参与潘文英雄先生的违法行为而被起诉。
9月18日,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在审理被告人潘文英雄(别名武男)及胡志明市、岘港市部分组织和个人涉案案件过程中,签署了一系列程序性决定。
阮友信先生出席 2014 年工作会议。 |
据此,侦查机关已立案侦查。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的(2015年刑法第219条)发生在胡志明市。
被起诉的人员包括:阮友信先生(61岁,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陶英杰先生(61岁,原胡志明市自然资源环境厅厅长);黎文清先生(56岁,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阮成章先生(44岁,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城市部主任)。
这四人的住所和工作场所均被搜查,被禁止离开住所,并被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浪费。
侦查机关继续调查岘港市潘文英雄相关项目中的违法行为,起诉、逮捕并搜查了陶晋榜先生(43岁,原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现岘港市工业园区党委书记)、阮越荣先生(40岁,原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城市管理部部长,现内河港务局局长)的住所和工作场所。
这两名男子因该罪行被起诉。违反土地管理法规,2015年刑法第229条。
当局搜查了陶坦邦先生的住所。照片:阮东 |
9月18日,侦查机关还以同一罪名起诉、禁止离开住所并搜查了阮文勤先生(64岁,原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潘春益先生(64岁,原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的住所。
2017年底,公安部安全侦查局立案侦查潘英文武一案,并就此案提起公诉和通缉。故意泄露国家机密文件根据1999年《刑法》第263条。7月30日下午,经过一天的闭门审判,河内人民法院判处武先生9年监禁。本案中,潘友俊先生(63岁,前中将,前公安部情报总局副局长)被判处7年监禁,阮友白先生(55岁,前公安部官员)被判处6年监禁。
案件之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文件,Phan Van Anh Vu 先生还因其他多起案件被起诉,罪名包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滥用职权侵占财产;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浪费。
针对潘文英雄涉嫌违反岘港市公共土地管理和使用规定一案,公安部对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两名前主席陈文明先生、范友战先生以及多名前官员和企业负责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