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总统阮友灵即将因在公寓电梯内性侵一名女孩而接受审判。

国胜 DNUM_CDZAFZCABJ 06:37

岘港市人民检察院前副检察长将在胡志明市第四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罪名是在公寓电梯内猥亵一名女孩。

5月22日,第四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杨某提起公诉,并将案件移送同级法院审理。阮友灵(61岁)关于行为与 16 岁以下的人进行淫秽行为。

Linh先生是岘港市律师协会的律师,曾任岘港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去年退休。他根据2015年《刑法》第146条第1款被起诉,判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自第四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起诉被告人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对 Linh 先生的调查和起诉文件就已完成。

林先生在电梯里对一名女孩实施了性侵犯。

据案情介绍,林先生从岘港来到西贡看望住在第四郡银河9号公寓楼的孩子。4月1日晚,这名7岁女孩带着一袋饼干进入公寓楼电梯。林先生紧随其后,眼睛紧盯着手机。

当保安刷女孩的卡按下楼层按钮后立即转身时,Linh先生拥抱、亲吻并据称触摸了女孩。女孩看起来很害怕,于是他放开了她。

女孩走到电梯门前,林先生再次抓住她的脖子,将她拽了回来。就在这时,电梯门打开,女孩逃窜,险些摔倒。林先生的整个动作都被电梯摄像头记录了下来。

事后,林先生与公寓管理委员会以及女孩的父母进行了沟通,他只承认“他觉得女孩很可爱,所以就拥抱并亲吻了她”。这位前副局长不久后就返回了岘港。

视频上传到互联网后,舆论哗然,因为林先生身为高官,深谙法律,却侵犯了女孩的身体。胡志明市和中央检察机关已要求人民检察院和第四郡警察局澄清事实,并监督调查。

猥亵未满16周岁的人罪

1.年满18周岁,对未满16周岁的人实施猥亵行为,且其目的不是性交或其他性行为,则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有组织地实施犯罪;实施犯罪2次以上;针对2人以上;针对犯罪人负有照顾、教育或治疗责任的人;受害者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从11%上升到45%;危险的累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7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者的精神和行为障碍46%或更多;让受害者自杀。

4.违法者还可能被禁止担任任何职务、从事任何职业或者从事特定工作1至5年。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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