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总统阮友灵即将因在公寓电梯内猥亵一名女孩而接受审判。
岘港市人民检察院前副检察长将在胡志明市第四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罪名是在公寓电梯内猥亵一名女孩。
5月22日,第四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杨某提起公诉,并将案件移送同级法院审理。阮友灵(61岁)关于行为与 16 岁以下的人进行猥亵行为。
Linh先生是岘港律师协会的律师,曾任岘港人民检察院副院长,去年退休。他根据2015年《刑法》第146条第1款被起诉,判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自第四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起诉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对 Linh 先生的调查和起诉文件就已完成。
林先生在电梯里对一名女孩实施了性侵犯。 |
据案情介绍,林先生从岘港来到西贡看望住在第四郡Galaxy 9公寓楼的孩子。4月1日晚,这名7岁女孩带着一袋饼干进入公寓楼电梯。林先生紧随其后,眼睛紧盯着手机。
当保安刷卡为女孩按楼层后立即转身时,Linh先生拥抱、亲吻并据称触摸了女孩。女孩看起来很害怕,于是他放开了她。
女孩走到电梯门口,林先生一把抓住女孩的脖子,第二次将她拽了回来。就在这时,电梯门打开,女孩逃窜,险些摔倒。林先生的整个动作都被电梯摄像头拍了下来。
事后,林先生与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女孩的父母进行了沟通,他只承认“他觉得女孩很可爱,所以就拥抱并亲吻了她。”这位前副局长不久后返回了岘港。
视频上传到互联网后,舆论一片哗然,因为林先生身为高官,通晓法律,却侵犯了女孩的身体。胡志明市和中央检察机关要求人民检察院和第四郡警察局澄清事实,并监督调查。
猥亵未满16周岁的人罪
1. 凡年满18岁或以上的人,对未满16岁的人实施猥亵行为,而其意图并非性交或其他性行为,则应处以6个月至3年的监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有组织地实施犯罪;实施两次以上犯罪;对二人以上实施犯罪;对受犯罪人照顾、教育、治疗的人实施犯罪;受害者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占11%至45%危险的累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7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者的精神和行为障碍46%或更多;让受害者自杀。
4. 违法者还可能被禁止担任职务、从事某种职业或者从事某些工作,期限为1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