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义安省的国民议会代表提出了多项政策,以解决少数民族青年的就业问题。
11月27日上午,在国会大厦,国会第八次会议继续进行,在国会主席陈清满的主持下,国会在会议厅审议了《劳动法(修订)》草案。国会副主席阮氏清主持了会议。

少数民族人力资源开发政策研究
在讨论会上,义安省国会专职议员陈日明先生重点提出了支持少数民族创造就业机会的政策。
他说:通过与少数民族地区选民的接触,这是大多数选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对53个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状况的调查结果,全国少数民族劳动人口近400万,但职业培训率(主要是3个月以下的初级职业培训)仅为3%左右,相当于约12万名劳动者。
在北部中部山区,平均每 100 名工人中只有 19 人接受过培训(小学、中学、大专、大学);在中部高地和湄公河三角洲,这一比例甚至更低,每 100 名工人中只有 13 至 16 人接受过培训。
“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劳动者没有接受过培训,所以他们主要从事收入低的简单工作,”他表示赞同国会社会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即建议起草机构继续研究和提出发展少数民族人力资源的政策,以便通过培训计划提高少数民族的职业技能,从而创造可持续的就业机会。

在此基础上,关于支持创造就业的政策,代表陈日明建议明确“中小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盟、合作社团体和雇佣大量工人的企业家庭”获得贷款支持的规模,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施,因为该法律草案也没有授权政府具体说明细节。
此外,义安代表团代表提议将“位于特别困难地区、沿海和岛屿地区特别困难乡的中小型企业、合作社、合作团体、生产经营场所的商户”纳入适用范围,以避免遗漏雇用少数民族劳动力但数量不足以享受贷款支持政策的组织和单位。

代表陈日明指出目前少数民族培训和就业创造方面的局限性,并建议该法应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少数民族青年职业培训和就业创造,以落实政治局关于为农民、农村居民和少数民族青年创造就业和职业培训的结论和中央委员会决议。
陈日明先生还要求起草机构评估自2012年以来根据总理决定实施的“国家代雇主支付新招入的少数民族工人或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的失业保险费”政策,以研究和补充失业保险费补贴对象。
“我认为,这项政策的增加对实施资源的影响不大,因为这项政策自2012年12月1日以来一直稳定实施至今,”义安省代表团代表表示。
考虑撤销有关就业服务职业资格考试的规定
代表陈日明还要求起草机构研究对就业服务专业证书进行测试、颁发和撤销的必要性,避免颁发分证,以免给企业经营造成不便;避免为公务员设立额外证书,增加不必要的行政程序。
尤其是现在,在政府的指导下,内政部正在主持和协调各专门管理部门审查公务员证书的种类,明确哪些证书是任命公务员专业职称的条件,哪些证书是专业培训的条件;对公务员管理中的强制性证书和非强制性证书进行分类。

因此,该代表提议,只需规定“直接从事咨询和就业推荐活动的人员必须参加培训课程、进修课程,更新其就业服务方面的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向其颁发参加培训课程、进修课程和知识更新课程的证书(而不是证书)”。
此前,国会投票通过了《人民防空法》和《工会法》(修订版),并投票通过了《2025-2035年国家文化发展目标规划投资政策国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