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代表黄明孝:鼓励和加强对民间档案活动的管理十分必要。
(Baonghean.vn)- 11月27日下午,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在国会主席王廷惠的主持下,在会议大厅讨论了《档案法》(修正案)草案。国会副主席阮克定主持会议。

具体政策鼓励私人档案活动
国会法律委员会常务委员、乂安省国会代表黄明孝在讨论《档案法修正案》时表示,他同意该草案增加了对私人档案活动的监管范围。
这源于许多有价值的私人档案没有得到妥善的保存和推广。目前,社会中私人档案的数量相对较多,例如皇家法令、族谱、家谱、古代契约等或近期形成的与典型个人活动相关的文件。

然而,目前这类文件大多以极其简陋的形式保存,尚未进行评估以提升其内在价值,甚至出现多起被盗和被转移至境外的案例。这表明,鼓励和加强对私人存储活动的管理至关重要。
然而,通过研究该法律草案,黄明孝代表认为,关于私人档案活动的规定仍然存在诸多局限性。在此基础上,乂安省代表提出了一些意见,希望为完善这些规定做出贡献。
首先,黄明孝代表建议,要明确调整民间仓储活动的目标是鼓励参与,提高管理效率。
“我们同意起草委员会的意见,对民间仓储活动的调整需要把鼓励发展与严格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该代表说。
然而,该法律草案目前对具有特殊价值的私人档案的所有者施加了许多义务。例如,他们必须优先从国家购买;只能与越南的机构、组织和公民进行买卖和交换;并且必须在发生变更时通知。
他认为,设定这些义务是必要的,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支持和激励方案,档案文件的所有者将考虑不参与准备申请承认具有特殊价值的档案文件的文件,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更自由地决定这些文件。
因此,国会法律委员会常务委员黄明孝表示,应将鼓励民众登记确定为国家管理私人档案活动的首要目标,以便国家机关能够充分收集具有特殊价值的私人档案文件信息,从而提升这些文件的价值。
此外,只有在信息完整的情况下,国家机关才有依据采取进一步的管理措施,比如不允许与外国人买卖、交换;优先购买;……
乂安省代表提到的第二个问题是需要制定专门的政策来鼓励私人档案活动。
现行法律草案第45条规定了扶持民间档案活动的政策,但缺乏具体规定。同时,也没有规定政府应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
例如,该条第五款规定鼓励组织和个人向国家捐赠具有特殊价值的民间档案,但并未明确鼓励的具体措施。参照《档案法》,对向国家捐赠重要档案的个人和组织,明确规定了奖励和表彰的方式。
此外,为了鼓励组织和个人自愿参与私人档案活动,黄明孝代表建议考虑另外两项政策。

一是实行免费档案评估登记制度,引导群众主动申报档案,了解自身资产状况。
国家层面,档案馆将有条件整理和掌握社区保存的文献来源,以便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在我国,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大多数超过百年历史的古代文献通常以汉语和侬语书写,而现代人很难评估这些语言的价值。
第二,草案不应仅规定个人和组织可以免费将具有特殊价值的私人档案文件存放在历史档案馆,而应规定国家档案馆可以免费将特殊档案文件保存在家庭中。
事实上,这与家族和宗族的普遍心理是一致的,因为具有特殊价值的档案往往具有很高的精神价值,因此家族和宗族往往希望将其保存在自己家族和宗族的神圣之地。
需明确界定档案法与相关法律的适用范围
黄明孝代表提出的第三个问题是,要明确界定《档案法》与相关法律的界限。
因为根据现行法规,具有特殊价值的档案受三部法律的监管:《档案法》、《文化遗产法》和《图书馆法》。例如,目前在237件国宝级文物名单中,就有一些文件被存放在档案馆,例如:《1945-1946年越南民主共和国临时政府主席令》、《胡志明主席遗嘱》以及《革命道路》等书籍。
这三部法律均对国家对珍贵文献的支持政策作出了规定。例如,《图书馆法》第五条c款规定,国家对“收藏、保护和提升古籍、珍贵文献以及在历史、文化、科学等方面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资料”实行政策;《文化遗产法》第四十二条则专门规定了国家对私有文物古迹的保护和价值提升政策。
“这种重复将导致人们难以选择保护其宝贵文件的方式;同时,这也会导致国家预算的浪费,”代表黄明孝说。

第四个问题,代表提出,草案中关于私人档案的立法技术有待进一步完善。
例如,在规范私人档案的章节内容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一致的内容,如第45条第5款鼓励机关、组织出售对国家有特殊价值的文件,但第51条第2款和第47条第4款却强制要求这些组织、个人有义务优先为国家购买。
有些规定仍然比较模糊,执行起来比较困难。例如,第四十九条规定,组织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章、第四章关于档案活动的规定执行,规定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规定,给组织和个人执行带来了困难。
有些规定还缺少重要内容,例如,个人和组织公开档案文件的责任,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和其他公共利益。
此前,同日上午,国会审议通过了《身份证法》和《住房法》(修正案),并在会场讨论了《首都法草案》(修正案);听取了政府关于河内市、岘港市试点城市政府组织模式初步总结和胡志明市试点城市政府组织模式三年实施成果的报告。同日下午,国会表决通过了《水资源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