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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泰氏安忠建议制定补充政策,让工人在遇到困难时仍然可以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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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vn)—— 义安省代表团代表 Thai Thi An Chung 同意许多国会代表的观点,即《社会保险法》需要设计额外的政策,在工人遇到困难时为他们提供支持,使他们能够继续参加,避免一次性取消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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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国会大厦宣弘堂工作会议现场。图片:南安

5月27日,第十五届国会继续第七次会议议程,在国会大厦举行全体会议,对《社会保险法(修正案)草案》若干有不同意见的内容进行了讨论。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青敏同志主持会议。越共中央委员、国会副主席阮克定同志主持会议。

工人必须立即取消保险“作为一项罕见决议”

省委常委、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代表在讨论社会养老金待遇受益人问题时发表讲话,表示同意在该法律草案中规定社会养老金待遇,以制度化越共中央政治局第28号决议。

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评价说:“该草案继承并发展了《老年人法》中关于老年人每月社会津贴的部分规定。与《老年人法》的规定相比,该草案的优势在于,将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年龄由80岁降低至75岁,将居住在特别困难乡镇和村庄的贫困户和近贫困户的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年龄降低至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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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领导主持并指导了讨论会。图片:南安

但代表建议研究增加对参加保卫祖国抗战和履行国际义务,尚未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享受每月社会保险养老金和福利,尚未按照立功人员优待条例规定享受每月立功人员津贴和福利的,可以降低年龄至70周岁的情况。

乂安省代表分析道:“增设这一主题,体现了‘饮水思源’的传统,也传承了对为国家和平独立贡献力量和青春的老战士和老青年志愿者们的感恩之心。同时,增设这一主题也有助于实现法律草案提出的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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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党部委员、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代表在讨论会上发言。图片来源:南安

关于第21条规定的社会养老金待遇水平,泰氏安忠代表同意责成政府根据各时期社会经济状况和国家预算能力进行调整。

然而,第21条第1款规定:“政府每3年审查并提出调整社会养老金水平的建议,并在提交3年国家财政预算计划时向国会报告”。该代表认为,这并不能确保政府和国会权限的一致性,因此建议起草机构和审查机构进行研究,以确保一致性。

关于一次性取消社会保险,国会乂安省代表团副团长认识到这是国会代表和选民非常关心的问题,并表示,对于个别代表来说,决定任何选择也是非常困难和令人困惑的。

对于一次性社会保险待遇的领取条件,社会保险法(修订草案)提出了两种选择:

选项 1工人分为两组:

- 第一类继续适用国会2015年6月22日第93/2015/QH13号决议关于实施职工一次性参加社会保险政策所规定的参加一次性社会保险的条件,即:在本法生效前(预计2025年7月1日)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12个月后不再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也不参加自愿性社会保险。

- 第二类,自本法生效之日起开始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在享受一次性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下,不受本规定约束。

选项 2:员工缴纳养老及身故保险金的时间,部分解决但不超过总缴费时间的50%,剩余缴费时间保留给员工继续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制度。

通过在六届七中全会前与选民和工人的接触,该代表发现,大多数工人在“万不得已”或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不得不一次性退出或会一次性退出社会保险。因此,该代表赞同许多国会议员的观点,认为《社会保险法》需要设计额外的政策,在工人遇到困难时给予支持,使他们能够继续参加社会保险。

在此基础上,乂安省国会代表建议增加2项议题:

一是,补充照顾7岁以上患病子女的休假政策。现行法律草案第45条和第46条关于照顾患病子女休假的规定与现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一致。因此,员工因照顾7岁以下患病子女而需要休假,并经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确认的,有权享受病假。

然而,现实中,近年来,不少劳动者因家庭境况困难,例如子女患重病或重大疾病需要定期住院治疗,而父亲或母亲不得不辞去工作,在子女治疗和护理期间陪伴在身边,从而辞去工作一次性取消社会保险。通过监测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实施情况,发现最难脱贫的贫困家庭比例是患病家庭。

因此,为限制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金的情况,代表们建议在第44条第2款中增加规定,职工因子女患重病需要照顾7岁至18岁以下子女的,有权享受病假,并规定享受育儿津贴的最长时间为20天。

第二,为了支持困难工人在需要资金、需要钱来支付生活费用时不必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代表们同意国会常务委员会的观点,许多代表表示政府需要有一个支持工人的项目,例如信贷贷款。

但如果按照草案第八条第九款的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质押、抵押或者交存社会保险存根,那么针对困难职工的信贷政策就难以实施,因为大多数职工一旦退出社会保险,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没有任何资产可以抵押、质押来借贷资金。

因此,该代表建议,在第八条第九款中仅规定禁止买卖社会保险簿的行为,并在第九条第一款中补充规定社会保险参保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簿进行质押、存放或抵押的规定,并委托政府对此内容进行具体规定。

仔细考虑内容

有不同的意见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部长陶玉勇代表起草机关感谢与会代表对许多重要内容提出的热情评论和贡献;起草机关将配合审核机关,充分吸收意见并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同时,对一些相关内容,特别是与会代表感兴趣的有关领取一次性社会保险待遇规定的一些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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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部长陶玉勇代表起草机构发言,解释并澄清了众多国会议员关心的一系列问题。图片:南安

国会副主席阮克定在讨论会结束时表示,国会代表共提出55条意见,其中包括2条经过辩论的意见。

国会副主席要求国会秘书长及时组织对代表们讨论、辩论的意见进行全面汇总,分发给相关机构并向国会代表汇报,以便相关机构能够全面、有说服力地研究、吸收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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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副主席阮克定主持会议闭幕式。图片来源:Quochoi.vn

对于尚存在不同意见、未达成共识的内容,国会副主席阮克定表示,国会常务委员会将认真研究、权衡并与政府协调,决定将选票寄送国会代表,征求意见,从中选择方案,作为受理和修改法律草案的依据。

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密切配合政府,指导起草机关、审查机关以最高责任制做好法律草案的研究、吸收、解释和完善工作,并在两会闭会期间报国会常务委员会讨论,最终完成并提交国会审议。

国会常务委员会将根据国会代表的意见和《社会保险法(修正案)》草案的质量,在本届会议后期向国会报告是否审议通过该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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