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二大对退出提名名单一事进行了表决。
今天(1月25日),党的十二大将投票表决批准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名名单以及退出提名名单的案例。
根据大会议程,今天上午,代表们在各代表团办公。主席团向各代表团公布了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和(补充)提名人选。
代表们投票决定是否退出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候选人和提名人名单(如有)。
随后,主席团立即召开会议,审议了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候选人和提名人退出名单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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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5日,党的十二大将决定正式的选举名单。 |
当天下午,代表大会在大厅举行会议。主席团向代表大会报告了选举情况、候选人名单、提名情况以及退出提名名单的情况。
大会将对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名以及从提名名单中撤回的案例进行投票表决。
接下来,国会将选举计票委员会。
此前,1月24日下午,主席团向各代表团发送了候选人和被提名人人员情况概要报告。
代表们随后撤回其候选资格、提名或从提名名单中撤回姓名。各代表团团长已将撤回提名名单的人员名单报告给大会主席团。
截至1月24日下午,代表大会提名的名单与中央委员会提交的名单总和超过了30%的最高规定。因此,新提名的同志名单将提交代表大会进行秘密投票,在代表大会现场计票,并按得票率由高到低依次选出得票率达到30%的候选人,形成正式的选举名单。
1月26日,代表们将收到正式的候选人名单,并投票选举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当选名单将于当日下午公布。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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