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参加农业保险权益
(Baonghean)——经过三年的实施,越南政府总理关于在2010-2013年期间试行农业保险的第315/2010/QD-TTg号决定,义安省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解决……
演州、琼吕和安城是该省自2011年起试点水稻作物保险的三个县。与2012年该服务首次实施时相比,一些受损地区的手续和赔偿发放非常迅速,人们非常兴奋。2013年,从冬春作物到夏秋作物的损失至今仍未得到赔偿。这个问题在演州和琼吕县人民议会会议上引发了热烈的讨论。赔偿金发放不及时影响了人们的心理,许多农户已经退出了参与。这一情况在演州表现得最为明显:2012年春季作物参保户数为6851户,保费为21.96亿越南盾,夏秋作物参保户数为17556户,保费总额达48.19亿越南盾,但到了2013年春季作物参保户数减少为7261户,保费为23.27亿越南盾;夏秋作物参保户数为10655户,保费为22.18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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甸原乡(Dien Chau)的农民正在为 2014 年春季作物准备土地。 |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我们来到了甸平乡和甸原乡,这两个乡是甸州县农业保险参保率最高的乡。甸原乡农业干部阮氏静女士说:“受2号台风(2013年7月)、病虫害以及BC15品种的影响,当地农作物歉收,但仅仅以BC15品种不提供无偿保障为由,并不能令人信服。”
义安省农业保险局局长潘伯忠表示:“演州省和琼琉省部分乡镇未获得赔偿的问题,已由越共越共越安局于2013年11月14日签发第208/BVNA号文件予以答复,并已向省农业保险指导委员会汇报。文件指出,这些地区虽然未受重大自然灾害影响,但生产力损失不足以根据财政部保险条例第3035号和第2114号规定获得赔偿。省内部分单位仍在等待统计数据来比较生产力,因此赔偿程序进展缓慢。”
潘伯忠表示,农业保险是国家对农民的一项关怀(国家对贫困户提供100%的保险费支持,对近贫困户提供90%的保险费支持)。这项新保险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的生活,但它也是一种新型的保险服务业务,既要落实,又要调整;赔付必须遵循原则,并有章可循。潘伯忠表示,一些地方建议根据每块田地或合作社管理的每块田地的平均生产率统计数据来计算赔付金额,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根据全村的统计数据来计算。他表示,地方必须建立每块田地的统计数据。
事实上,农业保险的参保人数正在下降,原因在于实施过程中存在利益冲突。参保农民的心理是一旦发生灾害就希望立即获得赔偿,但按照规定投保必须有赔偿依据。此外,人们认为赔偿规则也对保险公司有利。例如,今年夏秋作物的赔偿,必须取全乡最近三年夏秋作物的平均产量。然而,由于一个公社的平均面积包含很多块田地,有的田地丰收,有的田地歉收,所以在加算平均值时,很难获得赔偿。这就是为什么演州、琼吕等地一些公社的田地遭受自然灾害或当地病虫害的侵袭,损失了几十公顷却没有得到赔偿的原因,这既不合理,也难以令人信服。
另一方面,由于尚处于试点阶段,对保险条件清单的规定不够全面完备。虽然第315/QD-TTg号决定已规定“其他自然灾害风险”或“其他疫情”也可获得赔偿,但由于缺乏具体规定,保险机构仅按规定对5种自然灾害风险和7种疫情进行赔偿。当出现新的疫情时,人们得不到赔偿(例如2012年演州春稻叶枯病),但该病害尚未列入受保疾病清单,因此不予赔偿。当列入规定后,又出现新的自然灾害和疫情,人们总是被动……
因此,为了使农业保险在未来一段时期内能够真正落地生根、受到人们的青睐,一方面,各有关部门需要在试点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断完善相关规则;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让大家明白,参与和分担农业保险是为了防范风险,并不是所有损失都能得到补偿,这样才能使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
阮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