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个省张贴海报警告警惕走私香烟
近日,市场管理厅指示17个省市市场管理分局配合越南烟草协会,在7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张贴海报,警告走私香烟交易和运输违法行为。海报将在公共场所、餐馆、酒吧、代理机构、药品柜等处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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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17个省市包括:同奈省、平阳省、巴地头顿省、胡志明市、西宁省、隆安省、前江省、槟知省、永隆省、茶荣省、芹苴市、朔庄省、后江省、薄辽省、坚江省、安江省和同塔省。
海报警告民众,若违法买卖、运输走私香烟,最高可被判处15年监禁。根据规定,捷特、英雄等走私香烟均属违禁物品。买卖、运输、储存1500包至4500包以下的,可处6个月至3年监禁;买卖、运输、储存4500包至13500包以下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处3至7年监禁;买卖、运输13500包以上的,可处7至15年监禁。
市场管理司副司长杜青林表示,目前,全国17个省市已张贴了“走私香烟:最高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反走私香烟宣传海报。
这是市场管理部门每年举办的一项活动,旨在宣传和警示公众走私香烟交易的危害。自2013年初以来,已有近百名香烟走私者被刑事起诉并被判处监禁。
林郑月娥强调:“下一步,市场管理部将指导全国市场监管力量加强对国内市场的监管。对经营烟草的经营户、企业、组织和个人,以及烟草收购、储存和批发点进行全面检查,收集信息,掌握情况,以便更好地检查和处理烟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走私、假冒、劣质卷烟的违法行为。”
据 NDĐT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