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什么情况下进行土地首次登记?
义禄县的NTT女士问:在什么情况下进行土地和土地附属资产的首次登记?
2024年土地法第132条规定:
1.土地及土地附着物首次登记,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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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已使用但尚未登记的地块;
b) 国家拨付或出租的土地;
c) 已划拨管理但尚未登记的地块;
d)本条a、b、c点规定的情况下,应与土地登记同时登记的土地附着物。
2.省级人民委员会负责指导宣传、调查和组织未立案案件的初次立案工作。
义禄县的NTT女士问:在什么情况下进行土地和土地附属资产的首次登记?
2024年土地法第132条规定:
1.土地及土地附着物首次登记,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a) 已使用但尚未登记的地块;
b) 国家拨付或出租的土地;
c) 已划拨管理但尚未登记的地块;
d)本条a、b、c点规定的情况下,应与土地登记同时登记的土地附着物。
2.省级人民委员会负责指导宣传、调查和组织未立案案件的初次立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