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集团党委按照省委条例第 08 条规定组织模范党支部活动。

梅花-何思乔 November 3, 2021 13:45

(Baonghean.vn)- 为落实省委第 08-QD/TU 号规定,省机关党委选定 2 个单位开展示范活动,积累经验,然后推广到整个党委。

Sáng 3/11, Chi bộ Khoa Xây dựng Đảng, Đảng bộ Trường Chính trị tổ chức sinh hoạt thường kỳ tháng 11/2021.  Đây là chi bộ được Ban Thường vụ Đảng ủy Khối các cơ quan tỉnh lựa chọn sinh hoạt mẫu nhằm rút kinh nghiệm trước khi công tác chỉ đạo, triển khai trong toàn đảng bộ về việc tổ chức đánh giá chất lượng sinh hoạt chi bộ định kỳ hàng tháng theo Quy định số 08-QĐ/TU của Tỉnh ủy Nghệ An.
11月3日上午,政治学校党委党建系党支部召开2021年11月份例会。这是省机关党委常务委员会选定的党支部,旨在召开一次示范性会议,为指导和落实全党委关于组织每月对党支部活动质量进行评估的工作积累经验,符合乂安省委第08-QD/TU号规定。图片:梅花

参加会见党建学院党支部的有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黎国庆、省机关党委副书记黄文年、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委书记、省政治学校校长黎氏怀忠。

教职工党支部活动党建会议从筹备到组织、运行都科学有序,程序规范,确保民主集中制和公开性原则,引导讨论,广泛听取党员意见,指出会议存在的不足、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参与会议讨论党支部党员9人。党员们除了对十月份党支部全面有效的领导,特别是对领导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落实政治任务的重视外,还明确指出,党建系的核心政治任务是教学,目前系里承担的一些学科在结构和内容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科研和教学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

Đảng viên Trần Văn Công tham gia ý kiến tại sinh hoạt. Ảnh: Mai Hoa
陈文功党员在会上发表意见。图片:Mai Hoa

因此,党支部要注重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学研修,结合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提高授课质量,满足新培训方案的要求。

此外,党支部还需要专业组长继续组织听课活动、专业组活动,加强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提高讲课质量。

与此同时,由于疫情的影响新冠肺炎影响并建议党支部配合专业人员解决问题,确保党员教师正确、全面地完成年度教学科研学时目标。

一些意见建议,党支部应在第四季度继续组织一次专题党支部会议,讨论新的党内文件,如政治局关于鼓励和保护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干部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政策的第 14-KL/TW 号结论;关于党员不得做的事情的第 37-QD/TW 号规定;第 21-KL/TW 号结论……

党支部继续注重领导政治思想工作,领导机关关心干部、党员和职工的精神生活。

Đại biểu
同志省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黄文年提出帮助党支部的建议。图片:梅花

经党员讨论,支部对2021年11月份支部重点工作进行了补充和商定,确定了5项任务,并明确了支部委员会各同志和各党员的责任,并组织落实。

与会代表本着学习借鉴、总结经验的精神,对会议中党支部和党员的严肃性、条理性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提出的创新精神、提高党支部活动质量的要求,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省委常务副部长黎国庆同志在党支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高度评价党建学院党支部被选为模范党支部会议,并在政治学校党委乃至整个省级机关党委中推广。

Đồng chí
省委组织委员会副主任黎国庆同志分享经验教训。图片:梅花

省委组织部常委副部长说,发挥表率作用,首先是为了在实践中更好地理解、掌握、指导和践行,所以支部要注意总结一些内容上的经验,比如,要提前把上个月支部领导工作成效和下个月工作重点的报告稿发给支部党员提前学习。

在活动中,要更加明确地评估当月各项任务,评估承担这些任务的党员的责任;要注意以不重不轻的态度,认真总结和明确工作中的不足和不足。如果每月都回避小事,就很容易出现大事。

Đồng chí
同志省委书记、省政治学校校长黎氏怀忠听取代表们的评语。图片:梅花

省委组织部常务委员会副部长还要求党支部认真、定期向党支部党员宣传第08-QD/TU号条例,并通过讲座向学校党员和学生宣传;同时,研究设计示范课供学生吸收。

乂安省人民检察院党委第10号党支部会议室专题党支部会议现场。摄影:投稿人

2021年11月3日上午 省人民检察院10号室党组根据省委常委会关于评估党支部活动质量的第08-QD/TU号规定,组织专题活动,主题为:提高在解决行政案件中行使向法院核实和收集文件和证据的权利的质量的一些技巧和经验。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组织委员会代表、省机关党委副书记朱巴龙同志,省委委员、党委书记、省人民检察院党委书记、检察长孙天方同志,省人民检察院党委同志、党支部书记。省人民检察院第十厅党支部有7名党员参加会议。

通过参加会议,发现专题会议按照中央组织委员会2018年7月6日第12-HD/TW号指示的步骤认真、有序地进行。

党委书记、副书记做好了主题活动组织的准备工作,从制定方案、选定主题内容、组织党员准备、将主题内容初稿发给党员学习、商定活动组织时间地点等,都做到了位。

党支部书记阮氏翠荣同志阐述会议目的后,党支部副书记陈翠恒同志介绍了本次专题的内容:提高在行政案件审理中行使请求法院核实、收集文件和证据权质量的一些技巧和经验。明确提出专题建设的必要性;法律基础、实践基础;现状;今后一段时间内行使的技巧、经验和解决方案……

讨论环节,7名党员中有5人发言,大家纷纷表达了对本次专题的切身感受、对个人的影响以及10号室业务活动的感受,同时建议补充一些内容,特别是大家的实践经验,供其他党员学习借鉴。党支部副书记接收并解释了党员们提出的补充内容,要求按规定完成专题,并转交全体党员学习贯彻落实,报党委。会议最后,党支部书记对专题的准备工作、专题的质量、专题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义和作用进行了评估,并总结了需要吸收补充完善专题的内容。

Toàn cảnh buổi sinh hoạt
会议概况。

代表们对党支部讲话时高度评价和肯定10号房间党支部专题会议的成功召开,从会议的筹备工作到会议的组织、会议的结束、对党支部活动质量的评估等;代表们希望,通过本次会议的认真讨论和高度共识,每一位党员在行使向法院申请核实和收集行政案件审理证据权的过程中,切实履行好任务,提高行政案件审理工作乃至整个乂安省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为继续有效落实上级关于提高党支部活动质量的文件,特别是有效落实省委常务委员会2021年9月25日第08-QD/TU号关于评估党支部活动质量的规定,省机关党委副书记褚八龙同志要求省人民检察院党委向全体党员散发该规定内容,以便掌握内容并加以落实;在举行示范会议后,组织总结经验,从2021年11月起在党委其余党支部中实施。

会议结束时,党组十投票通过,将本次专题会议质量评定为“良好”,得分为9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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