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党员、群众共识
(Baonghean)——近年来,荣市在落实国家新农村建设目标计划方面取得了诸多突出成绩。除了全市各阶层人民的共同努力外,9个郊区乡各级党委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荣市,新农村建设已被9个郊区公社党委和政府列为全市重要政治任务之一。自2011年1月起,市人民委员会颁布了第81/QD-UBND号决定,关于结合2011-2020年郊区农业发展项目实施国家新农村建设目标计划。目标是到2015年,荣市有6个公社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到2018年,全市9个公社全部完成国家新农村建设目标计划。为此,市党委在每个时期都为每个公社分配了具体任务,9个公社党委也制定了专门决议“集中党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党委指派党支部和党组织具体落实决议,审查未达标之处,并着力动员群众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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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荣市兴东乡中美村收获夏秋蔬菜。 |
2011年,宜莲公社进入新农村建设阶段,仍坚持六项标准。公社党委注重领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颁布了多项专门决议,并分派到各机关和群众组织去落实。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使每一位干部、党员和群众了解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宜莲公社党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黎文芳同志表示:“为了落实新农村建设标准,公社党委指示公社人民委员会制定路线图和解决方案,并将具体任务分派到每一位负责带头落实相关任务的干部和党员身上。全社动员内部资源近290亿越盾,其中,群众贡献了35500个工作日,捐献了5500平方米土地。”得益于此,截至2014年6月,宜连乡已成为荣市第一个完成19项国家新农村建设标准的乡。
在“干部党员先做人,群众学先学”的座右铭下,9个郊区公社的5000多名党员以身作则,带头落实新农村建设标准,尤其是在清理土地、捐建道路、贡献工作日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新农村建设计划实施五年来,全市人民已投入1600亿越盾、超过6.9万个工作日,捐建近4.5万平方米土地用于扩建道路、修建水渠、灌溉和文化设施。在党的良好领导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下,许多公社增强了对家乡发展的责任感,自发捐建数百平方米土地、拆除围栏、进行土木工程,为新农村建设贡献了资金和劳动力。
讨论中,雄同公社党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陈英新同志肯定道:“每次基层党支部会议,新农村建设方案标准都成为讨论的主要内容,旨在找到适合地方特点的解决方案,引导人民有效实施。由于明确党委的领导作用,发挥人民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经过四年实施,雄同公社已动员人民捐款285亿越盾,捐建7524平方米土地用于建设交通、水利、文化等设施。”凭借这些努力,雄同公社于2014年成为全国三个进入新农村建设的公社之一。
荣市郊区9个公社通过发挥党员责任感和群众主体作用,力争提前完成新农村建设目标。新农村建设活动对改善公社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产生了积极影响,跟上了市中心坊的城市化速度。一个典型例子是兴禄公社,虽然从2011年开始,该公社有10项标准未达到;但经过4年的实施,在公社党委、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已提前1年完成了19项新农村建设标准。
从郊区公社全体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思想作风转变看。目前,荣市党委、政府正集中指导和推动其余6个公社的新农村建设运动,包括:兴化、宜金、宜富、兴政、宜安和宜德;目前,兴政、兴化和宜富3个公社已基本达到19项标准,正在接受审查,以提请省在2015年予以认可;其余公社已达到14至17项标准。
通过发挥全社会的综合力量,凝聚干部、党员和群众的高度共识,郊区公社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与全市党委和人民一起积极贡献力量,将荣市建设成为全面、可持续发展、中北地区经济社会中心。
文章和照片:谭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