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7家违规买卖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机构名单
(Baonghean.vn)—— 越南义安省卫生监察局决定对未完成买卖资格申报程序而买卖 C 类医疗设备的机构处以每家 1000 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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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 检测试剂盒。图片来源:QA |
近日,义安省卫生厅发布决定:检查检测管理和使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测试套件在商业机构、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进行 Covid-19 检测和 Covid-19 预防和控制;进行后检查以确保义安省制药机构符合 GDP 和 GPP 良好规范。
据此,检查组和督查组对25家机构进行了检查,发现其中7家机构未依法履行经营资格申报手续,就从事丙类医疗器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活动。督查组已建立行政违法行为记录,并已移送卫生监察局,卫生监察局将依据职权作出行政违法处理决定。
义安省卫生监察局决定对违反买卖 C 类医疗器械规定、未依法完成申报买卖资格程序的机构处以每家 1000 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7家违规机构受到行政处理,包括:
1. 灵芝药房1个营业户,地址:荣市黎来坊长正街 270 号
2.如琼药房经营户,地址:荣市同荣坊陈元韩街20号。
3. Minh Anh Pharmacy Business Household,地址:荣市同荣区 Nguyen Truong To 街 68 号。
4. 企业户Dinh Thi Ngoc Ha,地址:荣市红平区阮德景街85号。
5.李海1号药房经营户,地址:荣市长氏坊武氏秀街52号。
6. Thu Khai Pharmacy Business Household,地址:荣市长氏坊武氏秀街42号。
7. 企业户Ho Thi Hai Yen,地址:荣市兴勇区阮风萨克街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