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45% 的不明资产征税是否会“为洗钱开辟道路”?

黄水 March 12, 2018 08:40

张仲义表示,有很多类型的资产被隐藏,其所有者愿意“缴纳 45% 的税,保留其余部分”。

政府监察局刚刚在《反腐败法》(修正案)草案中提出了关于处理不诚实申报或无合理解释而增加的资产和收入的新规定。

因此,经核实,主管部门认为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的实际资产、收入大于申报的资产、收入,或者对增加的资产、收入的解释不合理的,税务机关将考虑按4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会代表张忠义针对上述内容表示,首先,社会我们不应该对富裕的官员和公务员抱有偏见或草率怀疑。因为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公务员有很多机会拥有比其工资高出数倍的资产,而且这些资产仍然是合法的。

“不要以为他们很富有,把孩子送出国留学,就认为他们腐败了。很多人是通过在房地产、股票或商业合作方面成功投资而致富的,因为他们聪明且知识渊博……”,义亚先生说道。

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张忠义担心45%的税率会为洗钱提供便利。图片:可变气门正时

“为洗钱违法行为铺平道路”?

对于征收45%税的提议,Nghia先生表示不同意,“公职人员资产如果不能说明来源,就不能照常征税,因为个人所得税只对合法收入征税。”他表示,目前存在对偷税漏税的征税,因为这是合法收入,但被虚假申报以逃避或减少税收;这与来源不明的资产不同。因此,对公务员不诚实申报的资产征税,就像对其他类型的其他合法资产不合理。

“按照监察员的建议行事可能会为洗钱违法行为铺平道路。当官员和公务员异常富有,却故意不申报,或给出不合理的解释,只收缴45%,留存55%时,这就是他们愿意违法的原因。”

该代表分析,走私毒品、走私违禁品、侵吞或盗窃公款的犯罪团伙,都会愿意借官员、公务员之手,以“上45%的税,剩下的拿去”的方式合法洗钱。同时,越南公务员队伍有数百万人,其中大多数人收入较低,很多人无法仅靠工资维持生活和养家糊口。

Nghia 先生警告说:“如今洗钱活动不仅在国内,而且还在跨境。”在1000笔不明资产中,如果其中有300笔确实是非法的,但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起诉,那么其中的55%就会变成合法的。

据他介绍,起草机构称收完税款后会继续调查,但该公务员本人在被问及时,并没有对自己的资产和收入做出合理的解释,故意与该机构周旋,之后的调查会非常困难,因为他们会抹去所有相关证据。

义亚先生强调说:“就我个人而言,我无法解释这项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道德性。”

“非法资产应被没收,而不是征税”

面对现实,过去一段时间,很多人做了几十年公务员,拿着普通的工资,却拥有数千亿的资产,然后解释说,这些资产是靠种菜、养鸡或卖扫帚赚来的,义先生说,“许多国家最简单的做法就是立法没收财产,这些财产属于社会”。

“官员和公务员对其资产来源做出不合理的解释是不正常的。他们隐瞒了一些事情,至少违反了公序良俗。即使无法证明这些资产是通过犯罪手段获得的,如果资产所有者无法证明其合法来源,那么没收也是公平的处置方式。” 义亚先生说道,并强调这只适用于官员和公务员。

社会事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代表 Luu Binh Nhuong 同意 Nghia 先生的观点,并表示起草委员会提出的45%的税率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如果是税率,就要有共同的依据,按照税法来执行;如果是特别税率,就要明确写明依据,由哪个文件来规范。

吕平蓉代表表示,检查机构提出的45%税率缺乏明确依据。图片:齐哈

“政府监察局颁布的税收征收规定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因为一旦实施就会出现重大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确实存在一些并非通过腐败获得的资产,但官员和公务员无法或不愿解决这些问题。”阮先生强调说:“违反问责规定不能与腐败等其他违法行为等同起来。”

越南立法研究院院长阮廷权发表了他的看法。处理不实申报、来源不明的资产和收入,必须通过法院判决来确保合法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行为的非法致富,越南应研究内部化运用。

Quyen 先生表示,在不久的将来,当局应该在刑法中增加一些与非法致富相关的罪名,适用于无法证明资产来源的案件。从长远来看,问题的根源在于严格管理当权者的收入,控制大额资产的支付,例如,未通过银行支付的1亿越南盾以上的资产属于非法资产。

他说:“因此,如果当局发现数十亿越南盾的资产未经银行支付,就会被视为非法行为。”

《反腐败法》草案已于 3 月初经司法委员会审查,预计将于 5 月 20 日召开的年中会议上提交国会征求意见。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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