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激励和启发私人经济发展
这是越南总理、私营经济项目发展指导委员会主席范明征在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的重点。

4月2日下午,越南总理兼私营经济项目发展指导委员会主席范明征主持召开了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继续提出意见并进一步完善项目草案,准备提交政治局审议。
出席会议的还有:中央委员会委员:副总理兼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阮志勇;财政部长兼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阮文胜;政府办公厅主任陈文山;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陈士成;各部委、分支机构、中央和地方机构的领导。
会议上,指导委员会对项目草案、政治局决议草案、政府党委提交草案提出了意见;代表们进行了讨论,重点评估了当前形势、民间经济发展状况、地位、作用、已取得的成果、不足之处和局限性,分析了其原因、经验教训、国际经验、一些观点、目标、方向、任务以及未来民间经济发展的主要解决方案。
根据会议报告和意见,1986年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正式承认了私营经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人们对私营经济作用的看法逐渐发生了变化,从不被承认(1986年以前)到被承认并被视为多部门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1986-1999年);被确认为重要的长期组成部分,成为经济发展的驱动力(2000-2015年);被重点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2016年至今)。
经过40年的创新发展,民营经济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得到了发展,成为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
目前,民营经济部门拥有超过94万家企业和500多万户经营户,是创造财富和物质资源的核心力量,为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创新和增强国家竞争力、为消除饥饿、减少贫困、稳定社会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
私营经济部门贡献了约50%的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0%的国家财政收入和82%的劳动力。许多私营企业发展迅猛,树立了品牌形象,并走向了国际市场。
然而,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是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它们的财务潜力和管理水平有限;它们的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较低;它们的劳动生产率、运营效率和竞争力不高;它们的经营思维具有季节性,缺乏战略眼光,并且缺乏国内企业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之间的联系。
此外,人们对私营部门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仍然不足;制度和法律仍然存在问题且不够完善;商业自由和财产权尚未得到充分保障。私营部门在获取资源方面仍然面临诸多障碍,尤其是在资本、土地、资源和高素质人力资源方面。

为了使私营经济强劲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实现到 2030 年成为拥有现代化工业和高平均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到 2045 年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的目标,需要新的意识、新的思维和突破性的解决方案来激发信心,为私营经济创造新的动力。
该草案项目提出了若干组共同的任务和解决方案,以及两组分别针对大型企业、成长型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及家庭企业的任务和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指导委员会主席、总理范明征表示,这是一个内容艰深、范围广、研究课题多、意义极其重要的项目,不仅关系到整个私营经济部门,而且关系到各个层面、各个行业、各个地区以及国家在新形势新环境下的整体社会经济发展。
总理指示要继续彻底掌握和继承党的决议和总书记杜林关于民营经济的条文和指示中的思想、指导观点和解决办法。



总理指示各机构吸收各方意见,继续完善项目并提交主管部门审议,其观点是:资源源于思想和远见,动力源于创新和创造力,力量源于人民和企业。
关于项目的范围、实施期限(至 2030 年)和 2045 年的愿景,私营经济部门空间包括所有类型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总理表示,必须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更大突破,要有突破自身局限的思维,要有重点、要抓住关键点,准确选择“杠杆点、支点”,要有可行性,要创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转折点,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2030年党的建党100周年和2045年国家的建国100周年)作出重要贡献。
总理指出,表达方式需要简洁易懂、易于记忆、易于操作但又能有效实施,强调要通过发展私营经济释放经济的全部生产能力;调动私营部门的一切资源用于国家发展;有效利用一切资源,将内部资源作为根本的、战略性的、长期的、决定性的(内部资源包括人力、自然和文化历史传统),与外部资源(资本、技术、管理等)有效协调地结合起来,是私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和规律性发展的关键。
关于观点,总理表示,必须对私营经济在整体经济中的作用、地位和重要性有统一的认识,并强调这是经济增长最重要的驱动力。
保障财产权和所有权;保障以各种形式和方式开展业务的最广泛、最可能的自由;平等享有国家资源和资产;改变国家被动接受、解决行政程序、消除企业和私营经济困难的状态,转变为积极主动地促进私营经济朝着正确方向发展,服务于国家、人民和人民利益的状态。
关于目标,首相建议研究并设定更高的目标,以提高私营经济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以及提高劳动生产率……

关于任务和解决方案总理表示,有必要更加重视一些任务和解决方案,这些任务和解决方案包括:第一的目的是提高政治体制、商业界、社会和人民对私营经济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形成高度团结,纠正错误观念,激发信心,为发展私营经济创造新的动力和新势头。
周一,建设和组织机构的实施,应秉持机构必须开放、简化程序、不给民众和企业造成不便或拥堵、最大限度减少时间和合规成本的精神;尤其要确保在特定时限内(例如,多少天、多少小时、多少分钟……)尽可能简单、方便、快捷地完成业务设立,并且完全在数字化环境中进行。
周二,在资源调动方面,必须实现资源、市场、产品和供应链的多元化,使人民和企业能够以最方便、最容易、最合适的方式获得就业和商业机会;按照“公领导、私治理”、“公投资、私管”、“私投资、公用”的模式,促进公私合作。
要解放人民资源,就必须保障商业自由、财产权、所有权,保护人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将经济和民事关系定为犯罪,用经济手段解决经济问题。
与此同时,促进可持续商业发展;发展绿色经济、数字经济,以科技创新为基础和驱动力;应对气候变化;建立机制和政策鼓励重点领域发展。

周三我们必须相信私营经济,对私营经济抱有信心和希望,创造动力和灵感,鼓励所有人和企业发展生产经营,创造就业和生计,提高社会效率,使自己和家庭富裕,国家繁荣发展。
总理表示,必须推进智慧治理;发展基础设施以降低投入成本和物流成本,提高产品和企业竞争力,并提高劳动生产率;调动和委派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点项目;在制度、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方面实现三大战略突破。
总理表示,有必要“大胆自信地将艰巨任务交给私营经济部门”;建立机制,让私营经济部门参与国防和安全工业的发展和现代化。
关于落实方面,总理指出,在起草提交政治局审议的方案和决议的同时,还需制定政府行动纲领,以便在方案和决议经政治局批准后立即颁布实施;同时,紧急起草相关法律和决议草案,提交国会审议。总理特别责成财政部研究起草有关私营经济的法律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