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琼立液化天然气火电厂项目投资政策审批和承包商遴选进程
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文件,指示有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协调加快投资审批程序和遴选投资者实施琼立液化天然气火力发电厂项目。
10月28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9444/UBND-CN号文件,责成以下部门:计划投资部;工业贸易部;自然资源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黄梅镇人民委员会,立即执行2024年10月18日义安省人民议会第74/NQ-HDND号决议,该决议批准了用于招标的土地清单,以便选定投资者在该地区实施投资项目。

根据第74号决议以及中央和省级关于琼立液化天然气火力发电厂项目的指示,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计划投资厅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按照程序和规定,及时开展投资政策审批和投资者遴选工作,以实施该项目。

此前,2024年10月18日,义安省第十八届人民议会第二十三届会议通过了第74号决议,批准了将拍卖给选定投资者用于在该省实施土地投资项目的地块清单。
琼立NLG火电厂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1.5亿美元,包括一座1500兆瓦火电厂(包括2台机组,每台750兆瓦);液化天然气仓库和回收系统;可容纳10万至15万载重吨船舶的液化天然气港口以及配套技术基础设施。

因此,为遴选投资者实施琼立液化天然气发电厂项目,拟招标的地块清单如下:琼立乡东明村和东城村,黄梅市,总土地和水域面积约 210 公顷,其中工厂用地面积约 60 公顷,水域用地面积约 150 公顷。
根据第74号决议,该项目的投资政策的实施计划和进度以及审批程序必须在2025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完成。获批后,应按照项目投资者遴选活动进度跟踪表组织招标活动,遴选投资者。

位于黄梅镇的琼立液化天然气火力发电厂项目是总理于2023年5月15日批准的第500/QD-TTg号决定所附清单中的重要优先电力项目之一,该决定批准了2021-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并展望至2050年。该项目预计将于2030年前投入商业运营。
这是义安省决心推进的重点项目之一。如果能够尽早实施并投入运营,将有助于促进洞海地区(黄梅镇)多产业发展,使其成为义安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