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进程

November 4, 2014 08:36

(包恒)——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各区、市、镇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必须在10月16日之前完成……由于未能确保既定进度,2014年10月20日,省人民委员会发出第7801/UBND.DC号公函,敦促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紧急完成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批评各区、市、镇……进度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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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缓慢

区级年度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分配、租赁、变更土地用途许可、项目和工程用地征用等的重要依据。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土地管理司司长阮文哲先生表示,2013年《土地法》生效后,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是当务之急,必须立即落实。2014年8月1日,在行业线上会议上,自然资源与环境厅要求各区、市、乡镇人民委员会将制定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列为2014年最后几个月的重点任务。然而,经监测,大多数区、市、乡镇并未重视年度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工作。2014年8月25日,自然资源与环境厅要求省人民委员会下发文件,指示各区、市、乡镇人民委员会尽快完成相关文件,以供审核。

2014年9月3日,省人民委员会印发第6385/UBND.DC号公函,向各部门、分支机构、行业和区、市、镇人民委员会通报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情况。特别要求各部门、分支机构编制2015年用地工程项目清单;要求区、市、镇人民委员会紧急指示有关单位参照咨询单位,按照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第29/2014/TT-BTN&MT号通知的指导,编制本地区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此外,还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厅指导有关单位解决遇到的问题。建议省人民委员会设立省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评估委员会,对2015年区级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评估,并按规定在年末会议上提交省人民委员会审议。

Cán bộ Phòng TN&MT Thành phố Vinh kiểm tra lại bản đồ kế hoạch sử dụng đất năm 2015.
荣市自然资源与环境局工作人员重新核查了 2015 年土地利用规划图。

根据第6385号公函的内容,除指导各区、市、镇按规定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外,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于9月19日发布了第3764/STN&MT-QLDD号公函,要求各区接收和审核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接收和审核的时间安排从10月10日至16日。然而,截至该期限结束,没有一个区级单位按规定完成审核工作。2014年10月20日,省人民委员会发布了第7801/UBND.DC号公函,敦促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加快完成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

与时间赛跑

省评估委员会已将各区、市、镇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文件的接收和评估期限延长至2014年11月15日。据荣市人民委员会称,截至目前,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文件已基本完成,总体说明报告正在最终定稿。据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专家阮氏明幸女士介绍,省政府指示编制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时,荣市曾就此问题咨询了土地资源评估中心(隶属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然而,由于该中心给出的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及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工作的估价过高,高达48亿越南盾,因此,荣市领导决定委托自然资源与环境厅负责实施。

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第29号通知的内容,该市已指示辖区内各单位和机构汇报土地利用需求;此外,还需审查已占用土地的建设项目……以编制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并提交省评估委员会审议。“实际上,该市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的评估工作必须在10月中旬完成。然而,部分原因是时间紧迫,且这是首次实施,因此难免会出现一些混乱,未能按时完成。但到目前为止,各项工作基本已经完成。该市将确保在11月8日省评估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阮氏明姝女士说道。

据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专家黎氏德女士介绍,在归合县,由于土地利用规划是一项新兴工作,人员稀少且能力有限,因此在开展这项工作时遇到了诸多困难。为此,该县邀请了河内第一农业科学咨询服务公司(隶属于第一农业大学)开展这项工作,总预算约为3亿越南盾。自然资源与环境厅负责作为中间机构,协调咨询公司与当地各部门和单位合作,收集数据、记录、土地利用需求等信息,以制定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这项工作自9月初以来一直在进行。然而,由于归合县的特殊性,许多企业从事矿产开采,这些企业的记录和相关许可证无法保证,有些企业的许可证已经过期……因此,在向省评估委员会提交时,这些规划不符合要求。上述类型的企业必须列入单独的清单。咨询单位在收到评估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后,已对资料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目前已基本完成。

目前,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正集中精力加快进度,力争尽快完成。然而,据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土地管理司司长阮文哲先生表示,“我们对目前的实施进度并不满意”。阮文哲先生担忧地指出:土地法规定非常严格,不仅需要省级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还必须经省级人民议会批准,才能最终由省级人民委员会正式批准。而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批截止日期是2014年12月30日。年度土地利用规划至关重要,规划文件必须保证质量,而时间紧迫。令人担忧的是,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各区、市、镇必须组织认真审查,确保不遗漏任何用地建设项目。否则,实施过程中将会出现拥堵……

* 2013年《土地法》第52条第1款和第63条第2款规定:土地分配、租赁、变更土地用途许可;为实施国防、安全、社会经济发展等国家和公共利益项目和工程而收回土地的依据,是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的区级年度土地利用规划。

* 2014年5月15日政府颁布的第43/2014/ND-CP号法令第九条第四款详细规定了《土地法》若干条款的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每年第三季度,区人民委员会应将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规划文件送交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审核,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土地收回清单后,省人民委员会方可批准区级年度土地利用规划。区级年度土地利用规划必须在规划年度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获得批准。

河江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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