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辅导、课外学习,禁止还是不禁止?
课外辅导和补习是一个在媒体上乃至国民议会中反复讨论的话题,但至今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这种情况本身就反映出在解决问题上存在一些混乱。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对于课外辅导的不同表现形式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公众舆论也存在分歧,其中一些观点认为课外辅导是极其负面、极其邪恶的,必须予以取缔。在我看来,这些观点是片面的,其根源可能有两个:第一,法官尚未全面、多角度地认识和评估这个问题;第二,法官只关注问题的负面方面,缺乏善意、宽容和人性。当然,这种观点的出现是因为教育领域长期以来存在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其中就包括课外辅导问题。

我个人认为,没有理由禁止课外辅导,因为它既是需要也是权利。课外辅导首先是家长和学生的愿望。如果没有需求,又怎么会有供给呢?如果没了解学生的需求,谁会想到开设辅导班?谁又会想到开设辅导班然后强迫学生去上课呢?证据就是,在我们禁止学校课外辅导的同时,学生们仍然蜂拥到校外的考试辅导班。我这里说的只是冰山一角。当然,我们绝不能完全否认课外辅导在培养和完善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的重要性。
在我们这个时代,补习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有时一个教室里就挤满了数百名学生。正是这些补习班在为许多人打开大学大门的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即使是今天那些抗议课外辅导和额外学习的人,很可能也是在补习班的帮助下才得以进入大学的。我们已经接受并为此感到高兴,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继续保持下去呢?
有人开班授课,有人兼职补习,首先是为了满足学生的需求。而老师们,这看似务实,但不得不说,他们也因此获得了额外的收入来补贴各种开销。这很正常,而且在工资收入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情况下,更是难能可贵。从更积极、更人性化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兼职教学也创造了机会,促使老师们不断学习,精进专业技能。这对老师、学生和整个行业都有益处。如果兼职教学被禁止,老师们当然可以通过其他工作来增加收入。但我实在无法忍受看到我们的老师被迫去做送货员、网购员、人寿保险推销员、传销人员、出租车司机……我认识很多老师就面临着这样的困境。

此外,课外辅导还能在学校、教师和家长之间建立沟通渠道,以便更好地管教孩子,避免孩子无所事事地玩耍,从而防止他们荒废学业,甚至引发社会问题。另一个问题是,我们一方面禁止学校组织课外辅导,另一方面却向校外机构发放许可证?这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我们对教育体系失去了信心,对教师队伍失去了信心。而且,教师也是“高尚的职业”,为什么医护人员可以加班,而教师却不能?为什么公共卫生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医疗检查和治疗服务,而教育部门却不能根据需求开设课外辅导班?上文我们讨论了需求,现在我们来谈谈权利。应该指出的是,限制公立教育机构的课外辅导不仅剥夺了教师的权利,也剥夺了学生的学习权利。教师的自我培训和自我发展权利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我不敢妄下断言,但如果我们看看那些获得许可的辅导机构,谁又能保证它们都符合所有质量标准,至少与正规教育机构相比呢?现实情况是,如今很多辅导机构的老师都是应届毕业生,或是毕业多年却找不到学校教职的人,所以才来这里任教。这些机构显然乐于招收这些“老师”,因为他们的薪酬要求并不高。这些人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尤其是资历,自然会比不上那些历史悠久的学校的教师。如果我们禁止正规教育机构开设辅导班,就等于把学生送到教学质量未必最好的地方。
当然,同样重要的是要注意:事实上,反对课外辅导的观点或多或少是有道理的。这些观点关注的是教师在课外辅导中展现出的职业道德和良知。公众舆论多次提及教师使用惯用的、不人道的手段强迫学生参加课外辅导。这种行为理应受到谴责。但问题是,为什么我们不制定一套管理方案来避免此类现象?为什么我们不能让教师始终将职业道德和对学生的爱放在首位?当然,在价值观混乱的当下,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此外,我们也应该确保教师能够获得体面的生活和应有的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