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教学、额外学习,禁止还是不禁止?
补课补习是媒体、甚至国会反复讨论的话题,但至今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这种情况本身就说明解决问题存在一些混乱。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对补习班的不同表现形式存在着不同派别的意见,社会舆论也存在分歧,其中不乏认为补习班极其负面、极其邪恶、需要杜绝的观点。在我看来,这些观点是片面的,源于两种可能:一是法官尚未全面、综合地以多角度认识和评估问题;二是法官只习惯于看问题的负面,缺乏善意、宽容和人性。当然,之所以会形成这种观点,是因为教育界长期以来存在着许多让人担忧的事情,其中就包括补习班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没有理由禁止课外辅导,因为这是一种需要,也是一种权利。课外辅导首先是家长和学生的愿望。没有需求,又怎么会有供给?没有人会想到不了解学生需求就开设课外辅导班,也没有人会想到开设课外辅导班然后强迫学生去上课。证据就是,虽然我们禁止学校课外辅导,但学生们仍然蜂拥到校外的备考中心。我这里说的只是故事的开端。当然,也不要完全否认课外辅导在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形成和完善过程中的重要性。
在我们那个时代,补习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有时一个教室就能容纳数百名学生。正是这些补习班在帮助许多人打开大学大门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即使是今天那些抗议课外辅导和额外学习的人,很可能也是在这些补习班的支持下进入大学的。我们既接受了这种制度,又为此感到欣喜,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继续下去呢?
有人开课,有人教课外班,首先是为了满足学生的需求。而老师,看似务实,但不得不说,有额外的收入来支付数百元的开支。这很正常,甚至在工资收入连最低生活保障都无法维持的情况下,这已经很不错了。从更积极、更人性化的方面来看,我认为课外教学也创造了机会,给老师们带来了压力,让他们不断学习,磨练自己的专业技能。这对老师、学生和整个行业都有利。当课外教学和课外学习被禁止时,老师当然可以通过其他工作来提高收入。但我真的不忍心看到我们的老师不得不去做快递员、网店卖家、人寿保险销售员、传销员、开Grab出租车……我认识很多老师都处于这样的境地。

此外,课外辅导也为学校、教师和家长之间搭建了沟通渠道,以便更好地管控孩子,避免孩子玩闹失控,有时甚至导致疏于学习,甚至酿成社会弊病。另一个问题是,我们禁止学校组织课外辅导,却允许校外辅导机构获得许可?这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我们对体制内的教育机构失去了信心,对我们的教师队伍失去了信心。况且,同样是“高尚的职业”,为什么医务人员、医生、护士、护工……可以加班,而教师却不能加班授课?为什么公立医疗机构可以按需提供体检和诊疗服务,而教育部门却不能按需开设课外辅导班?上文谈的是需求,现在谈的是权利。应该说,公立教育机构对课外辅导的限制,不仅使教师,甚至学生的学习权利都得不到保障,教师的自我培训和发展权利也受到了一定限制。
我不敢一概而论,但如果我们看看那些有执照的辅导学习中心,谁能保证它们都符合所有质量标准,至少与行业管理的教育机构相比呢?现实情况是,如今许多中心的老师很多都是刚毕业的学生,或者已经辍学多年,但在学校找不到位置,所以就加入了。而这些中心显然喜欢招募这些“老师”,因为他们对薪酬的要求肯定不会太高。这些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尤其是阅历,当然会比那些历史悠久的学校的教师略逊一筹。当我们禁止正规教育机构的辅导学习时,就意味着我们将学生置于教学质量未必最好的地方。
当然,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其实,反对课外补习的意见,多少都有其道理。这得从课外补习所体现出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良知来看。舆论中,教师用一些习以为常、不近人情的手段强迫学生上课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确实需要谴责。但问题在于,我们为什么不想想办法,避免这些现象的发生?为什么我们不能找到一种方法,让教师始终把职业道德和对学生的爱放在首位?当然,在价值观混乱的今天,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此外,我们也应该确保教师们在有收入的情况下,过上体面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