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代表段义安建议,在总税务管理机构和各部门税务管理机构设立独立检查机构时,明确3个内容。
(Baonghean.vn)- 10月25日上午,国会第四次会议在国会大厦奠基厅举行,国会主席王廷惠主持会议,对《监察法》(修正案)草案中若干有不同意见的内容进行了讨论。国会副主席阮克定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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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上午,国会主席王廷惠在国会大厦奠基厅主持工作会议。图片:光庆 |
国会法律委员会主席黄清松代表国会常务委员会汇报关于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的解释、受理和修改情况时表示,国会代表基本一致同意颁布监察法(修正案)的必要性,同意该法律草案的基本内容。
国会法律委员会主席还就法律草案中的一些条款内容进行了说明,包括:地区监察局;设立总局监察局、部委下属各部门;总局下属各部门监察局;部门监察局;开展监察活动的程序;处理监察活动中以及监察与审计活动之间的重叠和重复问题;国家管理机构、监察机构和监察组负责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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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法律委员会主席黄清松作了关于《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审议和修改报告。图片:光庆 |
在讨论上述法律草案时,乂安省国会专职代表陈一明先生就多项内容发表了意见。首先,关于允许在部属综合局和总局下属的税务、海关等税收管理机构设立独立监察机构的规定……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它仍在履行监察职能,并安排公务员队伍开展监察工作,但没有独立的监察组织;根据此《监察法(修正案)》草案,它将转变为独立的监察组织,不会对工作人员和公务员的安排造成重大变化。
不过,陈一明代表认为,起草机构需要明确若干方面以供适当考虑,例如:明确税收管理机构下属检查组织负责人与总局和局级税收管理机构负责人对检查案件内容的权限和责任内容;明确当这些机构履行征收职能并根据特殊机制享受增加的工资系数时,是否需要从征收的资金中留出一部分;支付这些检查机构检查员津贴的费用(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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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代表团专职代表陈日明先生在《监察法》(修订草案)讨论会上发言。摄影:光庆 |
第二,关于允许检验机构扣除部分检验回收金额的问题,草案规定“按照政府规定”,具体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26日第327号通知,目前的扣除标准为10%-30%,具体取决于回收金额。
关于此内容,陈一明代表建议,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扣除率,以确保清晰度和一致性,并应在兼容的水平上进行规定,确保各力量之间的公平性。例如,目前,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2月29日第325/2016号决议,国家审计署可扣除5%。
义安省代表在讨论中还指出了该法律草案中一些重叠和矛盾的条款。例如,该部总督察和省总督察都被赋予了“审查和处理与部门总督察和厅长意见不一致的督察工作有关的问题”的任务和权限。
该代表认为,上述规定不明确,部级督察长和省级督察长权限交叉,执行起来困难;因此,建议起草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办理权限作出更明确的规定,明确只有省级督察长才有权办理;这才符合政府2014年4月4日第24号令关于规范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专门机构组织机构中有关部门地位和职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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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席黎光辉提交《电子交易法(修正案)》草案审查报告。图片:光庆 |
此外,关于如何处理检查活动中的重叠和重复问题,陈一明先生表示:当政府各机关、部级督察局、总局督察局、省级督察局、部门督察局或县级督察局的督察机构活动存在重叠和重复的情况时,应在权限范围内仅规定这些机构的首席督察与省级督察进行讨论,重点关注地方一级的一个焦点,以便于实施,避免程序复杂化。
另一方面,如果同一部委内总督察和司局之间的活动有重叠或重复,省督察、司督察和区督察之间的活动有重叠或重复,部督察和省督察必须在指导制定和颁布部、省总督察计划的过程中负责处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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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上午,国会大厦宣弘堂工作会议全景。摄影:Quang Khanh |
此前,国会听取了受政府总理授权的信息传媒部长阮孟雄关于《电子交易法(修正案)草案》的报告;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席黎光辉关于《电子交易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报告。